專利名稱:乘客電梯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電梯和乘客電梯(以下均稱之為乘客電梯)中所使用的地板,特別涉及在機倉配備一個便于開、關地板的升降機的乘客電梯的地板。
乘客電梯一般呈傾斜狀態(tài)安裝在樓層之間,或呈水平狀態(tài)安裝,用于連續(xù)運載乘客。
如
圖1所示,乘客電梯包括扶手10、運載乘客的臺階裝置20、內置驅動臺階裝置20的驅動設備的機倉30。
臺階裝置20包括為乘客提供站立空間的多級臺階21、起連接各級臺階作用的臺階鏈條22。另外,盡管圖中未出出乘客電梯上還安裝導衛(wèi)各級臺階21的導軌。
機倉30包括利用電力提供扭矩的電動機31、可放大電動機31之扭矩和降低電動機31之轉速的減速機32。此外,與減速機32之轉軸相平行的驅動軸33連接到臺階鏈條22,從而通過驅動鏈條34從減速機32的軸接收驅動力。驅動端齒輪35利用傳送到驅動軸33的驅動力驅動臺階21。
這樣,機倉30內的電動機31產生的驅動力被傳輸到減速機32,被減速機32降低的旋轉扭矩通過驅動鏈條34被傳輸到驅動軸33。然后,驅動端齒輪35隨驅動軸33的轉動與臺階鏈條22協同轉動驅動臺階21,使臺階21循環(huán)。
扶手10包括安裝在臺階21兩側作為側壁的擋板11,以及安裝在擋板11上且沿規(guī)則路徑循環(huán)的扶手軌道12。當乘客在臺階21上移動時,扶手軌道12可作為一個把手由乘客抓扶,該軌道以與臺階21相同的速度移動,以保證乘客安全。
地板F安裝在臺階21的開始和結束位置,即乘客上梯和下梯處。由圖1和圖2可見,地板F是安裝在乘客電梯兩端的機倉30上的。地板F系作為乘客上、下電梯時從臺階21延伸出來的落腳點,同時也作為機倉30的蓋板。如果需要對機倉30內的裝置進行修理或維護,則可從機倉30上取下地板F。
地板F系由兩塊或三塊鋼板或鋁板組裝而成,重量約為25千克。地板F安裝在機倉上部,并與周圍的部件高度相同,以免乘客上、下電梯時在地板F處摔倒。
圖3為常規(guī)技術的地板F安裝在乘客電梯上的側視截面圖。如圖所示,地板F包括可打開的蓋板36,安裝在機倉30上部、用來固定和支撐蓋板36的底板37。在乘客電梯工作時,蓋板36被螺栓等連接件固定在底板37上。但如果需要進入機倉修理發(fā)生故障的部件,則可取下螺栓,在螺栓孔內插入一個形狀類似螺栓的裝置,并借助這個形狀類似螺栓的裝置把蓋板36拉起來,打開地板F。
但是,在常規(guī)技術中地板F重量和尺寸都太大,一個人搬不動,并且在搬運時有時發(fā)生事故。此外,如果從乘客電梯上拆卸地板F,則應將地板F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并在工作現場周圍安裝安全護欄。所以,在進行修理或維護時,就需要更多的工作空間,因此降低了工作效率。
此外,要打開地板F,則需要一個工人取下螺栓,并在螺栓孔中插入形狀類似螺栓的裝置,所以在拆卸地板F時就需要很多時間和體力。
為此而提出的本發(fā)明能解決常規(guī)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所以,本發(fā)明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乘客電梯設計一種地板,在進行修理或維護時只需一個人就能輕松地打開或關閉地板,無需其他裝置,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為乘客電梯設計一種地板,這種地板在打開后不必放置到其他位置,可在原位保持直立,從而在工作地點周圍樹起安全護欄,所以,工作效率更高。
本發(fā)明的上述目的是通過以下方式實現的設計一種乘客電梯其組成為能為乘客提供站立空間多級臺階;在臺階的開始和結束處安裝可作為乘客上、下電梯時的支撐的地板;安裝在地板下方的機倉;安裝在機倉內部、與地板底部接觸、用于升降地板的升降機;可轉動地安裝在地板底部兩側的地板滾輪;安裝在機倉上方兩側、起導衛(wèi)地板滾輪作用的地板滾輪導軌。
在本發(fā)明的乘客電梯中,升降機可以組成如下支撐地板一端底部的套筒;安裝在套筒周圍、對套筒起垂直導向作用的套筒導軌;安裝在套筒導軌下方、提供套筒向上移動的彈力的彈性件;安裝在套筒導軌外側上方的鉸接鎖定銷,鎖定銷可圍繞鎖定位置和松開位置旋轉,以便鎖定或松開套筒。
在本發(fā)明的乘客電梯中,套筒還可以組成如下一個預定長度的套筒體;安裝在套筒體低端、為彈性件之一端提供支撐的彈簧座;安裝在套筒體內部、從彈簧座中向上延伸、與套筒體平行的彈性桿;從彈性桿上端伸出套筒體對側的搭扣;在套筒體一側形成的、伸出彈性桿的彈性桿導軌用來在彈性桿被套筒導軌向內推動時引導和改變彈性桿方向;在套筒體上部形成的移動上限擋件;上限擋件的厚度從上向下逐漸減少;上限擋件上表面為弧形。
在本發(fā)明中,套筒導軌還包括用來支撐套筒的套筒導軌體;嵌入套筒導軌體下端的彈簧座;形成于套筒導軌體上部外圓、引導和限制上限擋件的上限伸出導槽;形成在上限擋件導槽下方、寬度向下逐漸變窄、把套筒的搭扣引導到一個方向的傾斜部分;在傾斜部分下方垂直向下、引導傾斜搭扣運動的搭扣導槽;橫向形成于搭扣導槽下端側面、依靠彈性桿的回復力將套筒的搭扣插入的固定空心體。
在本發(fā)明的乘客電梯中,彈性件可插入套筒彈簧座和套筒導軌彈簧座之間,以為套筒提供彈性力。
在本發(fā)明的乘客電梯中,鎖定銷可由一鉸鏈固定的轉軸組成;從轉軸延伸到地板的第一部分;從轉軸延伸到套筒的上限擋件的第二部分,其中鎖定銷的第二部分與第一部分應該形成預定的角度。
本發(fā)明的乘客電梯還包括旋轉安裝在機倉上側、在打開地板時起到固定地板作用的鉤爪。
借助以下說明、權利要求和附圖,可以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的上述及其他特點和優(yōu)點,文中及圖中的相同部件均采用相同的編號。在附圖中圖1為普通乘客電梯構造示意圖;圖2為采用現有技術的乘客電梯地板的立體示意圖;圖3為安裝在采用現有技術的乘客電梯上的地板的側視斷面圖;圖4為本發(fā)明的乘客電梯的地板的側視斷面圖;圖5為本發(fā)明的乘客電梯的開蓋操作單元平面圖;圖6和圖7為打開本發(fā)明的地板的操作示意圖,其中圖6為利用安裝在機倉內的升降機把地板升起來的投影圖;圖7為地板沿導軌前行直到完全打開的投影圖;圖8和圖9分別為本發(fā)明之升降機內安裝的套筒構造的前視圖和側視圖;圖10為本發(fā)明之升降機的套筒導軌前視圖11為套筒的搭扣嵌入套筒導軌的固定空心體的前視圖;圖12為套筒沿套筒導軌的導槽升至上限位置并停止在上限位置的前視圖;圖13為搭扣從固定空心體內脫出的沿圖12中I-I的示意圖;圖14為本發(fā)明的乘客電梯地板前視圖。
下面將對照附圖詳細闡述本發(fā)明。
圖4為本發(fā)明的乘客電梯地板側視圖。另外,圖6為地板的一端部分地升起,而圖7為地板完全打開。如圖所示,本發(fā)明之乘客電梯的地板F包括安裝在乘客電梯機倉30上方的地板40。一對地板滾輪41分別安裝在地板40的兩端(如圖14)。地板滾輪41從地板40中心偏向一端。一對地板滾輪導軌51分別安裝在機倉30上方兩側,為地板滾輪41提供導衛(wèi)。安裝在機倉30內的升降機60可將地板40的一端升起。升降機60一端表面對應地板40的底部,并位于與地板滾輪41相對的位置。在機倉30內靠近升降機60的地方安裝一個鉤爪52,這個鉤爪可在地板40打開時使地板40保持垂直狀態(tài)。
此外,在升降機外上方設有一個鎖定銷42。該鎖定銷42鉸接在地板滾輪導軌51上,并以與支點之間預定的角度向兩個方向伸出,其中,第一部分伸向地板40,而第二部分則延伸到升降機60。
圖5為地板平面圖之一部分,顯示地板利用鎖定銷42的打開操縱裝置。如圖所示,在地板42上構造出方孔43,使鎖定銷42之伸向地板40的第一部分插入方孔43。鎖定銷42的第一部分的端部最好應延伸到與地板40外表面等高處,并且該端最好不伸出地板40。此外,鎖定銷42的第一部分的端部應位于方孔的一側(圖示為左側),即地板關閉后的鎖定位置。在打開地板F時,將第一部分的端部移動到另一端(圖示為右側),即松開位置。
另一方面,在地板F被關閉后,鎖定銷42之伸向升降機的第二部分的端部應位于上限擋件67的頂部。但是,如果第一部分的端部被移動到如上所述的松開位置,則第二部分的端部就會從上限擋件67上脫開(如圖6)。
此外,盡管圖中未示出,鎖定銷42還包括一個與導軌51相連的螺旋彈簧,可提供在地板F關閉后使鎖定銷42返回其初始位置的回復力。
圖8至圖12詳細示出升降機60。如圖所示,升降機60包括支撐地板40一端底部的套筒61,沿垂直方向導衛(wèi)套筒61的套筒導軌70,安裝在套筒導軌70內、能提供使套筒61向上移動的彈力的彈簧71。
圖8和圖9分別為本發(fā)明之升降機內的套筒的前視圖和側視圖。如圖所示,套筒61包括預定長度的筒體62。在套筒體62的較低一端,設有一個用來安裝彈簧71一端的彈簧座63。套筒61還包括與套筒體62相連、與套筒體62平行地向上伸出的彈性桿64。在彈性桿64的上端設有一個與套筒體62相對伸出的搭扣65。搭扣65與套筒體62相對的一側表面向內傾斜。在套筒體62上設有能使彈性桿64反向的彈性桿導軌66。彈性桿導軌66具有傾斜側面,所以應安裝在低于搭扣65的位置,從而使傾斜的側面靠近彈性桿64。這樣,如果彈性桿64在外力作用下向下移動,則搭扣65就會在套筒導軌70之固定空心體73作用下向內側移動,并沿彈性桿導軌66的傾斜側面做側向移動。上限擋件67形成于套筒61的筒體62上部,并從這里伸出。上限擋件67的厚度從上到下逐漸減小,而上限擋件67上表面為弧形。上限擋件67能限制套筒體62沿套筒導軌70向上移動到預定的高度。
圖10為本發(fā)明之升降機的套筒導軌。套筒導軌70為管狀(圖中虛線),可接納套筒61。在套筒導軌70的底部安裝一個能支撐彈簧71的彈簧座74。在套筒導軌70上方外圓上垂直形成一個能引導和限制套筒61移動的導槽72。
如圖所示,導槽72包括上限導槽、傾斜部分、搭扣導槽、固定空心體73。上限搭扣導槽能引導和限制上限搭扣67的移動。傾斜部分安裝在上限搭扣導槽下方,且其寬度向下逐漸變窄,從而引導套筒的搭扣65走向一個方向。搭扣導槽在傾斜部分下方向下延伸,從而引導傾斜搭扣65的運動。固定空心體73橫向形成于搭扣導槽較低一端,可使套筒的搭扣插入。
在打開地板F時,套筒61在導槽72內并沿導槽72的方向升起,并在上限擋件67碰到導槽72的較高一端時停止(如圖12)。此外,當套筒位于其最低位置時,搭扣65的上端嵌入固定空心體73,從而固定套筒(如圖11)。
下面,根據相應的附圖闡述構造如上的本發(fā)明之地板F的工作原理。
如果在地板F關閉的條件下,為修理或維護而打開地板40,操作工或管理員首先把鎖定銷42移動到松開位置。然后,相對支點逆時針方向旋轉上限擋件67上方的鎖定銷42的第二部分的端部。輕輕向下壓動上限擋件67,鎖定銷42的第二部分的端部就會從上限擋件67中脫出。
當上限擋件67被壓下后,套筒61的搭扣擋件65也相應向下移動。向下移動的搭扣擋件65向套筒體62移動,而搭扣擋件65的傾斜外表面則在固定空心體73的較低一端上滑動。與此同時,彈性桿64沿彈性桿引導件66的傾斜側表面橫向移動,使搭扣擋件65從套筒導軌70的固定空心體73內脫出。
如圖13所示,下面詳細介紹上述工作原理。當地板F被關閉后,搭扣擋件65位于套筒導軌70(在相應附圖中以實線表示)的固定空心體73內。然后,當把鎖定銷42移動到松開位置時,套筒61向下移動,搭扣擋件65被向內側拉動,即向套筒導軌70的中心移動,彈性桿64也相應移動。被向內側拉動的彈性桿64隨后被彈性桿引導擋件66向側面推動,并從固定空心體73內脫出。圖中,被向側面推動的搭扣擋件65與彈性桿64均以虛線表示。搭扣擋件65在脫離固定空心體73后,在彈性桿引導擋件66和套筒導軌70作用下不會返回固定空心體73。隨后,當套筒60升起時,彈性桿64在搭扣擋件65的推動下移動,如上所述。
如圖4和圖11,當地板F被關閉后,套筒61被固定在壓縮彈簧71、并被鎖定銷42鎖定的位置。但是,當如圖6所示松開鎖定銷42時,套筒61的搭扣擋件65就會從套筒導軌70的固定空心體73內脫出,而套筒61則在彈簧71的回復力作用下向上移動。套筒61向上升起,直到上限擋件67碰到套筒導軌70之導槽72的上端為止。
如圖6所示,當套筒61向上移動時,套筒體62向上推動地板40的底部,使之與套筒61同時向上移動。這時,地板滾輪41被限制在固定高度,且只能前后移動,而地板40則處于傾斜狀態(tài),其靠近升降機60的一端較高。隨后,如果操作工或管理員向升降機60反方向拉動傾斜的地板40,安裝在地板底部的滾輪41就會沿地板滾輪導軌51移動,并使地板F打開。當滾輪靠近升降機60時,管理員應使地板40保持直立,然后用鉤爪52使其固定。
另一方面,關閉地板40的操作步驟與上述打開地板的操作步驟相反。首先,管理員或操作工從地板40上松開鉤爪52。然后,管理員推動地板40的較低部分使之遠離升降機60。隨后,地板40的地板滾輪41就會沿導軌51移動,使地板40處于傾斜和部分打開的狀態(tài),如圖6所示。然后,操作工或管理員在套筒61所支撐的地板40之端部向下壓動地板40。隨后,套筒61向下移動,并壓住彈簧71。
當套筒61向下移動時,套筒61之搭扣擋件65沿導槽72移動。即,搭扣擋件65從導槽72之較寬一端向較窄一端移動,并使彈性桿64稍沿橫向傾斜移動。然后,搭扣擋件65到達固定空心體73旁邊,搭扣擋件65依靠彈性桿64之回復力進入固定空心體73。這樣,搭扣擋件65被固定空心體73固定,完成地板F的關閉操作。最后,地板40保持其水平位置。
在這種情況下,在使鎖定銷42返回其原始鎖定位置時,地板40不會被任何外力突然打開。
本發(fā)明之乘客電梯的地板F的這種結構非常方便,因為只需操作地板40之鎖定銷42就能打開地板,而無需其他裝置。此外,只需簡單操作鎖定銷42,就能使升降機60之套筒61向上推動地板40的一端底部,所以,只需一人操作就能打開地板F。
此外,本發(fā)明不需要額外空間來存放地板40,因為地板40在沿地板滾輪導軌51移動后能在直立狀態(tài)鎖定,這樣可提高工作效率。另外,工作現場的安全性得到改進,所以不必安裝安全護欄。此外,本發(fā)明還可防止地板40被污染或損壞。
盡管以上根據特定優(yōu)選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闡述,本發(fā)明可作一些變化和改進。
所以,本發(fā)明權利要求的原理和范圍不應局限于上述優(yōu)選實施例的描述。
權利要求
1.一種乘客電梯,包括為乘客提供站立空間的多級臺階;為上、下臺階的乘客提供支撐的、安裝在臺階之起始和終止位置的地板;安裝在地板下方的機倉;和安裝在機倉內部、用于提升地板的升降機。
2.如權利要求1的乘客電梯,其特征為,升降機包括用于支撐地板一端底部的套筒;安裝在套筒周圍、用于垂直導衛(wèi)套筒的套筒導軌;安裝在套筒導軌下方、提供使套筒向上移動之彈力的彈性件;和鉸接安裝在套筒導軌之外上方、可通過旋轉至鎖定位置或松開位置使套筒鎖定或松開的鎖定銷。
3.如權利要求2所說的乘客電梯,其特征為,套筒包括長度預定的套筒體;設在套筒體下端、用于支撐彈性件一端的彈簧座;在套筒體上、與套筒體平行地從彈簧座向上伸出的彈性桿;從彈性桿上端伸向套筒體對側的搭扣擋件;在套筒體一側、伸向彈性桿對側、可在彈性桿被套筒體導軌向內壓動后引導和改變彈性桿方向的彈性桿引導擋件;和在套筒體上部并伸出、其厚度從上到下逐漸減小、上表面為曲面的上限擋件。
4.如權利要求2所說的乘客電梯,其特征為,套筒導軌包括用于接受套筒的套筒導軌;安裝在套筒導軌下端的彈簧座;垂直形成在套筒導軌上部外圓、可引導和限制上限擋件之移動的上限擋件導槽;在上限擋件導槽下方、寬度從上到下逐漸變窄、可將套筒之搭扣擋件導衛(wèi)向一個方向的傾斜部分;在導軌傾斜部分下方、垂直向下伸出、可引導傾斜的搭扣擋件移動的搭扣擋件導槽;和橫向形成在搭扣擋件導槽下端、可使套筒的搭扣擋件借助彈性桿的回復力插入的固定空心體。
5.如權利要求2所說的乘客電梯,其特征為,彈性件插入套筒之彈簧座和套筒導軌之彈簧座之間,可對套筒提供彈性力。
6.如權利要求2所說的乘客電梯,其特征為,鎖定銷包括被支點固定且能繞支點旋轉的轉軸;從轉軸向地板伸出的第一部分;和從轉軸向套筒之上限擋件伸出、與第一部分構成預定角度的第二部分。
7.一種乘客電梯,包括供乘客上電梯用的多級臺階;為上、下臺階的乘客提供支撐的、安裝在臺階之起始和終止位置的地板;安裝在地板下方的機倉;安裝在地板底部兩側的可轉動的地板滾輪;和安裝在機倉上部兩側、起引導地板滾輪作用的地板滾輪導軌。
8.如權利要求7所說的乘客電梯,還包括可旋轉地安裝在機倉上部、在地板被打開時使地板固定的鉤爪。
9.一種乘客電梯,包括供乘客上電梯用的多級臺階;為上、下臺階的乘客提供支撐的、安裝在臺階之起始和終止位置的地板;安裝在地板下方的機倉;安裝在機倉內部、與地板底部接觸、起提升地板作用的升降機;安裝在地板底部兩側、能旋轉的地板滾輪;和安裝在機倉上部兩側、起引導地板滾輪作用的地板滾輪導軌。
10.如權利要求9所說的乘客電梯,其特征為,升降機包括支撐地板一端底部的套筒;安裝在套筒周圍、可垂直導衛(wèi)套筒的套筒導軌;安裝在套筒導軌下方、可提供使套筒向上移動的彈力的彈性件;和鉸接安裝在套筒導軌之外上方、可通過旋轉至鎖定位置或松開位置使套筒鎖定或松開的鎖定銷。
11.如權利要求10所說的乘客電梯,其特征為,套筒包括長度預定的套筒體;在套筒體下端、用于支撐彈性件一端的彈簧座;在套筒體上、與套筒體平行地從彈簧座向上伸出的彈性桿;從彈性桿上端伸向套筒體對側的搭扣擋件;在套筒體一側、伸向彈性桿對側、可在彈性桿被套筒體向內壓動后引導和改變彈性桿方向的彈性桿引導擋件;在套筒體上部并伸出、其厚度從上到下逐漸減小、上表面為曲面的上限擋件。
12.如權利要求10所說的乘客電梯,其特征為,套筒導軌包括用于接受套筒的套筒導軌;安裝在套筒導軌下端的彈簧座;垂直形成于套筒導軌上部外圓、可引導和限制上限擋件之移動的上限擋件導槽;在上限擋件導槽下方、寬度從上到下逐漸變窄、可將套筒之搭扣擋件引導向一個方向的傾斜部分;在傾斜部分下方、垂直向下伸出、可引導傾斜的搭扣擋件移動的搭扣擋件導槽;和橫向形成于搭扣擋件導槽下端、可使套筒的搭扣擋件借助彈性桿的回復力插入的固定空心體。
13.如權利要求10所說的乘客電梯,其特征為,彈性件插入套筒之彈簧座和套筒導軌之彈簧座之間,可對套筒提供彈性力。
14.如權利要求10所說的乘客電梯,其鎖定銷包括被支點固定且能繞支點旋轉的轉軸;從轉軸向地板伸出的第一部分;和從轉軸向套筒之上限擋件伸出、與第一部分構成預定角度的第二部分。
15.如權利要求9所說的乘客電梯,還包括可旋轉地安裝在機倉上部、在地板被打開時使地板固定的鉤爪。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乘客電梯所使用的一種地板,其組成為:安裝在地板下方的地板滾輪;安裝在機倉上部、起導衛(wèi)滾輪作用的地板滾輪導軌;安裝在機倉內且與地板底部接觸的升降機。在進行修理或維護時,只需一人而無需其他裝置就能方便地打開或關閉地板,在打開地板后不必把它移動到另外一個位置,因為在打開地板后,地板就能鎖立在垂直位置。這樣工作效率更高。
文檔編號B66B31/00GK1231264SQ9910079
公開日1999年10月13日 申請日期1999年2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1998年2月28日
發(fā)明者李正雨 申請人:Lg產電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