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膠粘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密封LOW-E玻璃用的聚乙烯膠粘帶,尤其是 一種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膠粘帶。
背景技術:
一種新型的LOW-E玻璃又稱低輻射玻璃已被廣泛使用。但LOW-E玻璃 在制作中空玻璃前,其表面膜層極易氧化,而LOW-E玻璃如不能立即生產 成中空玻璃會受空氣、潮氣的逐漸侵入,使表面噴膜層氧化直接影響中空玻 璃的質量。目前,在已有技術中,LOW-E玻璃在加工過程中為防止氧化,在 玻璃四個側面采用全膠膠粘帶粘貼密封。由于受玻璃片自身的影響,全膠膠 粘帶粘貼密封取下后,玻璃片端面易發(fā)生掛膠現(xiàn)象,全膠膠粘帶增加了密封 包裝的成本,而且要除去端面的膠狀物亦得花費較多的人力、物力。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密封性好、 抗老化性好、使得玻璃片端面不會發(fā)生掛膠現(xiàn)象、減少密封包裝的成本支出 的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膠粘帶。
按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所述的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 膠粘帶,包括二層或多層膜狀物粘合呈一體而形成的膠粘帶基片,在膠粘帶 基片暴露于外界的表面上、互相面對的外沿部均設有帶狀的壓敏膠層,兩帶 狀的壓敏膠層相對側面之間留有余地。
膠粘帶基片由多層膜狀物通過復合膠層粘合呈一體構成,且所述的膜狀 物包含聚乙烯鍍鋁膜與聚乙烯膜。膠粘帶基片由兩層膜狀物通過復合膠層粘 合呈一體構成,其一層為聚乙烯鍍鋁膜,另一層為聚乙烯膜,壓敏膠層涂布 在聚乙烯膜一側的膠粘帶基片表面上。膠粘帶基片為薄形的長方體狀,壓敏 膠層在其表面呈平行設置并與膠粘帶基片長度方向一致。壓敏膠層為丙烯酸 脂壓敏膠。
本實用新型使用時的密封性好,抗老化性好,并可使得玻璃片端面在包 裝后不會發(fā)生掛膠現(xiàn)象,減少密封包裝的成本支出。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截面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實際使用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l所示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膠粘帶,包括一層或多層柔 性膜狀物1粘合呈一體的形成的膠粘帶基片2,在膠粘帶基片2暴露于外界 的表面上、互相面對的外沿部均設有帶狀的壓敏膠層3,兩帶狀的壓敏膠層3 相對側面之間留有余地,該余地的寬度與所要包裝的Low—E玻璃片5重疊 堆積形成的厚度一致。如圖2所示,這樣包裝后,壓敏膠層3就不會接觸粗 糙的玻璃片5端面,只會涂布在平整的玻璃片5表面,非常易于去除。
作為優(yōu)選,膠粘帶基片2由多層膜狀物1通過復合膠層4粘合呈一體構 成,且所述的膜狀物1包含聚乙烯(PE)鍍鋁膜與聚乙烯(PE)膜,進一步 優(yōu)選,膠粘帶基片2由兩層膜狀物1通過復合膠層4粘合呈一體構成,其一 層為PE鍍鋁膜,另一層為PE膜,壓敏膠層3設置在PE膜一側的膠粘帶基 片2表面上,而且膠粘帶基片2為薄形的長方體狀,壓敏膠層3在其表面呈 平行設置并與膠粘帶基片2長度方向一致,壓敏膠層3為丙烯酸脂壓敏膠。 使用PE鍍鋁膜既可以大大增強膠粘帶基片2的阻隔性,完全可滿足制造中 空玻璃的時間;能將LOW-E玻璃噴有金屬物質的表面和空氣、水汽等隔斷, 防止在制成LOW-E中空玻璃前噴層表面的氧化。
權利要求1、一種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膠粘帶,其特征是膠粘帶基片(2)由多層膜狀物(1)通過復合膠層(4)粘合呈一體構成,在膠粘帶基片(2)表面上、互相面對的外沿部均設有帶狀的壓敏膠層(3)。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膠粘帶,其特征是:所述的膜狀物(1)包含聚乙烯鍍鋁膜與聚乙烯膜,其一層為聚乙烯鍍鋁膜, 另一層為聚乙烯膜。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膠粘帶,其特征是:膠粘帶基片(2)為薄形的長方體狀。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膠粘帶,其特征是:壓敏膠層(3)為丙烯酸脂壓敏膠。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密封LOW-E玻璃用的、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膠粘帶,按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所述的兩側規(guī)整涂布壓敏膠的聚乙烯膠粘帶,包括二層或多層膜狀物粘合呈一體而形成的膠粘帶基片,在膠粘帶基片暴露于空氣一側的表面上、互相面對的外沿部均設有帶狀的壓敏膠層,兩帶狀的壓敏膠層相對側面之間留有余地。本實用新型使用時的密封性好,并可使得玻璃片端面在包裝后不會發(fā)生掛膠現(xiàn)象,減少密封包裝的成本支出。
文檔編號C09J7/02GK201183776SQ200820031279
公開日2009年1月21日 申請日期2008年1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月22日
發(fā)明者侯一鳴 申請人:無錫昌盛膠粘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