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生物有機肥,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各成分:有機物質、多粘類芽孢桿菌(Paenibacillus polymyxa)菌劑、涇陽鏈霉菌(Streptomyces jingyangensis)菌劑和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菌劑。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有機肥,其特征在于,各成分的重量份是:有機物質40-70份、多粘類芽孢桿菌菌劑1-10份、涇陽鏈霉菌菌劑1-7份、黑曲霉菌劑2-10份。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物有機肥,其特征在于,各成分的重量份是:有機物質60份、多粘類芽孢桿菌菌劑5份、涇陽鏈霉菌菌劑2份、黑曲霉菌劑3份。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有機肥,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物質選自作物秸稈、大豆粕、花生粕、菜籽粕或棉籽粕中的任意一種或一種以上按任意比例組成的混合物。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生物有機肥,其特征在于,所述作物秸稈包括:玉米秸稈、水稻秸稈或小麥秸稈中的任意一種或一種以上按任意比例組成的混合物。
6.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至5任何一項所述生物有機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將有機物質粉碎后,與多粘類芽孢桿菌菌劑、涇陽鏈霉菌菌劑和黑曲霉菌劑混合均勻、干燥,即得。
7.權利要求1至5任何一項所述生物有機肥在提高土壤肥力或提高作物產量中的應用。
8.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作物為水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