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印花轉移膜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印花轉移膜技術領域[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印花轉移膜,主要用于服裝印花的轉印。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服裝面料的印花多使用染色,上漿等方式,出來的效果過于呆板、暗淡、無立體感。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人們對美的要求越來越高,印花轉移膜因此而催生和使用,利用該種工藝加工的布料,色彩絢麗,圖案栩栩如生,立體感、飽滿感較強。發(fā)明內容[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傳統(tǒng)工藝的呆板,暗淡,無立體感,提升產品的檔次。[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在雙向拉伸聚酯BOPET薄膜的表面上依次設置離型層、花型層、鍍鋁層和底膠層。[0005]優(yōu)選地,所述BOPET薄膜的厚度可選擇在8 40Mm,這樣的厚度選擇可使得基底膜拉伸高溫不變形,加工過程成品率高。。[0006]優(yōu)選地,花型層設置有至少一層。通過多層單色花型層的設置可使得花型圖案的色彩富于變化,圖案感強。[0007]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印花轉移膜的有益效果是[0008]采用印刷轉移工藝即可將涂層轉移至織物上,工藝過程簡單,且無環(huán)境污染廢棄物產生,加工好的織物產品的圖形立體感和真實感強,花色效果好,視覺效果飽滿,提升產品檔次。
[0009]圖I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印花轉移膜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0011]相反,本實用新型涵蓋任何由權利要求定義的在本實用新型的精髓和范圍上做的替代、修改、等效方法以及方案。進一步,為了使公眾對本實用新型有更好的了解,在下文對本實用新型的細節(jié)描述中,詳盡描述了一些特定的細節(jié)部分。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沒有這些細節(jié)部分的描述也可以完全理解本實用新型。[0012]參考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印花轉移膜的結構示意圖,在雙向拉伸聚酯 BOPET薄膜101上依次設置離型層(102)、花型層(103)、鍍鋁層(104)和底膠層(105)。其中[0013](I)BOPET 薄膜 101[0014]根據(jù)客戶的要求選用相應厚度和寬度的BOPET薄膜101,該薄膜必須為非電暈工藝,可使涂層與薄膜間在外力作用下極好的分離。[0015](2)離型層 102[0016]離型層102設置于BOPET薄膜101之上,也叫脫離層,在一定溫度時可熔化,與 BPOET薄膜層101的粘結力變小,能很快從BPOET薄膜層101脫離,無粘連剩余物。離型層 102可根據(jù)需轉移圖案的大小來調制,若圖案為大花型,則離型濃度可適當調高些;若圖案為小花型,則離型濃度可適當調低些。[0017](3)花型層 103[0018]花型層103設置于離型層102之上。通過多層單色花型層的設置可使得花型圖案的色彩富于變化,圖案感強。[0019](4)鍍鋁層 104[0020]鍍鋁層104設置于著色層103之上,鍍鋁層104主要是用來襯托絢麗的光澤。[0021](5)底膠層 105[0022]底膠層105設置于鍍鋁層104之上,底膠層105主要用于保護鍍鋁層104,防止鍍鋁層104長期與空氣接觸,吸收空氣中的水分后氧化;另外還有與布料上的膠水的架橋作用。[0023]通過以上技術方案生產出來的印花轉移膜,只需與布料上的膠水粘合即可將圖形轉移至服裝上,轉移工藝簡單可靠,產品成品率高,無環(huán)境污染物產生,加工好的服裝產品的圖形立體感和真實感強,視覺效果飽滿,提升產品檔次。[002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印花轉移膜,包括雙向拉伸聚酯BOPET薄膜(101),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在所述BOPET薄膜(101)表面上依次設置離型層(102)、花型層(103)、鍍鋁層(104)和底膠層(105)。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印花轉移膜,其特征在于,所述BOPET薄膜(101)的厚度為8-40微米。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印花轉移膜,其特征在于,所述花型層(103)設置有至少一層。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印花轉移膜,包括雙向拉伸聚酯BOPET薄膜(101),進一步在BOPET薄膜(101)表面上依次設置離型層(102)、花型層(103)、鍍鋁層(104)和底膠層(105)。本實用新型主要用于服裝印花的轉印。
文檔編號B32B27/06GK202805825SQ201220477870
公開日2013年3月20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9月19日
發(fā)明者黃必明, 張盛鋒, 高愛平 申請人:浙江利德爾激光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