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特別是具有一個可由驅動電動機驅動的主軸的沖擊式鉆機或者錘鉆,該主軸在其一個端部上與它的刀具夾具配合作用,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還具有一個沖擊裝置,用于在一個沖擊狀態(tài)中使主軸軸向運動,其中,設置了一個用于在沖擊狀態(tài)與旋轉狀態(tài)之間調節(jié)主軸的調節(jié)裝置。
背景技術:
在一些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尤其是一些沖擊鉆機和錘鉆中——在它們中不僅設置了一個主軸的沖擊狀態(tài),在該沖擊狀態(tài)中主軸軸向平移地運動,以及設置了一個旋轉狀態(tài),在該旋轉狀態(tài)中主軸僅被轉動地驅動——考慮,在這兩個狀態(tài)之間設置一個調節(jié)裝置。在此,原則上也可考慮,設置一個組合的沖擊-/旋轉狀態(tài),在該狀態(tài)中主軸不僅可被轉動地驅動而且可被沖擊地驅動。
一種這樣的具有一個用于鉆孔和沖擊鉆的工作方式轉換的裝置的手持式鉆機例如由EP 075 5756 B1提前公開了,其中,鉆軸在轉動鉆孔工作位置中支撐在一個推力軸承上,該推力軸承被構造為滾動軸承并且調節(jié)機構通過該滾動軸承作用在鉆軸上。
相應的鉆機的另一個構型例如由EP 0 399 714 B1提前公開了,它公開了一種力驅動的鉆機,具有用于使鉆機的工作狀態(tài)在沒有沖擊鉆的工作方式與具有沖擊鉆的工作方式之間進行改變的工作方式改變機構,其中,該工作方式改變機構包含一個剛性的第一構件和一個彈性的第二構件。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任務在于,提供一種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中,調節(jié)裝置提供一個盡可能大的調節(jié)路徑,以便在具有大的鎖止深度的沖擊裝置的情況下提供足夠的調節(jié)路徑。
本發(fā)明通過一種根據(jù)所述類型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解決了該任務,其中,所述調節(jié)裝置包括一個設置在主軸上的轉換環(huán),該轉換環(huán)在兩個端面上具有多個凸輪結構,其中這些凸輪結構之一通過轉換環(huán)的轉動可配合到相對殼體固定的、相關聯(lián)的凸輪結構中,而第二凸輪結構可與一個在主軸上可軸向運動的壓件的、相關聯(lián)的凸輪結構相配合,用于將沖擊裝置調節(jié)到?jīng)_擊狀態(tài)。
以這種方式可達到,通過轉換環(huán)的、在其凸輪結構的區(qū)域中與一個相對殼體固定的凸輪結構的彼此配合,所述主軸可進行軸向運動,該軸向運動通過未處于配合狀態(tài)的凸輪結構的相對彼此的靠置來阻止。另一個軸向運動可被這樣實現(xiàn),即,壓件用它的凸輪結構沉入轉換環(huán)的第二凸輪結構中,并且由此使得主軸的雙倍軸向行程距離成為可能。
以這種方式也可以在具有沖擊裝置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中以簡單的結構方式提供相應的調節(jié)裝置,該沖擊裝置需要主軸的大的軸向行程。在此,通過轉換環(huán)的轉動實現(xiàn)轉換環(huán)的凸輪結構與殼體的凸輪結構的彼此配合,由此這些凸輪結構通過徑向轉動彼此接合。
通過一方面在轉換環(huán)與相對殼體固定的凸輪結構之間以及在壓件與轉換環(huán)之間的這種雙重接合使得主軸的大的軸向位移成為可能,并且由此實現(xiàn)了轉換過程,在該過程中沖擊裝置的兩個控制凸輪可彼此配合。
在此可特別有利地設置,即,壓件與一個彈簧配合作用,該彈簧對轉換環(huán)離開壓件地加載。也就是說,在正常的起始位置中,壓件和轉換環(huán)的控制凸輪脫離配合。如果現(xiàn)在例如將一個相應的沖擊鉆機以鉆頭放置在一個待加工的工件上,則主軸逆著彈簧力軸向地被加載并且朝軸向方向運動這樣遠,使得一方面沖擊裝置的這些控制凸輪彼此接合,并且另一方面在轉換環(huán)與壓件之間的凸輪結構彼此相互沉入,以至于在相應地被接通的手持式電動工具中可進行沖擊或者沖擊鉆工作,因為主軸可軸向運動。
如果此后不再軸向地加載主軸,例如其方式是,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被從工件上拿開,則主軸不繼續(xù)進行沖擊運動。以這種方式可明顯易于保持相應設置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
在此可進一步設置,壓件以它的與凸輪結構相反的側面支撐在主軸的推力軸承上。在此,該推力軸承用于將主軸導入旋轉狀態(tài)中。
由此特別優(yōu)選的是,壓件在一個滑槽導向裝置中被導向,由此壓件不可轉動,該壓件僅可進行相對于殼體的純平移運動。
在此可進一步設置,設置一個滑動式轉換件作為用于調節(jié)裝置的轉換件,該滑動式轉換件在外部設置在手持式電動工具機殼體上,其中,在此尤其可涉及徑向的滑動運動,通過該滑動運動實現(xiàn)了轉換環(huán)的轉動。
本發(fā)明進一步的優(yōu)點和特征由本申請其他的文件中得出。下面根據(jù)附圖詳細地說明本發(fā)明。在此示出圖1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在旋轉狀態(tài)的截面圖,和圖2根據(jù)圖1的工具機,在沖擊狀態(tài)中。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示出了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的一部分,該工具機包括一個具有用于刀具夾具的容納部12的主軸10,其中該主軸可通過一個傳動裝置14和一個與該傳動裝置相連接的電動機(未示出)驅動。
該主軸在機殼16中借助于軸承18,20及22可轉動地被支承。
該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包括一個沖擊機構,該沖擊機構整體上設置了參考標號24。該沖擊機構24基本上具有兩個元件,也就是具有第一控制凸輪28的構件26以及具有第二控制凸輪32的沖擊錘30。構件26和30的這兩個控制凸輪28和32彼此相向地定向。
在此,構件26被壓力套裝在主軸10上并且在軸向方向上靠觸在止擋34上。因此,該構件26隨著主軸轉動并且軸向地固定在該主軸上。
沖擊錘可相對于于主軸10軸向地運動,但是相對殼體16不可轉動。沖擊錘30在一個沖擊錘殼體36中被導向,該沖擊錘殼體插入機殼16中并且固定在那里。
此外,一個彈簧40在沖擊錘殼體36中被導向,該彈簧用它的一側支撐在沖擊錘30上并且用它的另一側支撐在沖擊錘殼體36上并且預加載它們。
圖1示出了一個構型,在該構型中控制凸輪28和32沒有相互配合。在該狀態(tài)中僅僅是夾緊在刀具夾具中的刀具進行轉動運動,而沒有進行主軸10的軸向沖擊運動。
在此,這些控制凸輪這樣地構造,即,所述控制凸輪中的至少一個具有一個控制凸塊,該控制凸塊在軸向方向上朝著另一個控制凸輪的方向突出于該控制凸輪的其余部分。另外,設置了一些助滑斜面,它們使得兩個控制凸輪在彼此上的滑動成為可能并且使得設置在控制凸輪中的一個或者兩個上的控制凸塊的超越卡鎖成為可能。在這兩個控制凸塊之間分別設置了多個所謂的谷部。
如在圖2中表示的,如果現(xiàn)在通過將刀具壓緊在待加工的工件上實現(xiàn)了兩個控制凸輪28和32彼此的接合,則兩個控制凸輪的相互配合。通過構件26相對沖擊錘30的轉動兩個控制凸輪徑向彼此相對地運動,使得在一個確定的時刻時所述控制凸塊配合作用,以致于該沖擊錘30逆著構件26的方向偏離并且因此彈簧40受到了鐓壓。通過彈簧40的這種鐓壓,能量被存儲在彈簧40中。一旦由于控制凸輪彼此在一個或兩個控制凸輪上的進一步轉動而到達一個谷部,則彈簧40沖擊式地卸載,使得沖擊錘30通過被釋放的能量向著構件26的方向運動。在此,沖擊錘30以確定的能量撞在構件26上并且使該構件在軸向方向上朝著主軸10的端部12的方向運動。因為該構件26固定在主軸10上并且在此特別是靠觸在止擋34上,所以主軸10與構件26一起在軸向方向上運動。以這種方式實現(xiàn)了主軸的沖擊并且可提供一個支持鉆孔進程的沖擊鉆運行。
為了能夠從沖擊狀態(tài)轉換到旋轉狀態(tài)以及能夠相反地轉換,在與刀具夾具相反的主軸端部上設置了一個調節(jié)裝置,該調節(jié)裝置整體上設置了參考標號42。該調節(jié)裝置42在此包括了一個沒有示出的調節(jié)機構,特別是一個在徑向方向上可移動的滑動式轉換件,通過該滑動式轉換件由操作者引起和進行轉換過程。通過操作滑動式轉換件,一個轉換環(huán)44相對殼體徑向地運動,該轉換環(huán)在它的兩個端面上具有凸輪結構46和48,由此,凸輪結構46可與相對殼體固定的構件50上的凸輪結構形成配合,該構件的凸輪結構標記為52。在圖1中示出了凸輪結構46和50脫離配合。
圖2示出了轉換環(huán)的以及相對殼體固定的構件50的彼此配合的凸輪結構46和50。此外,調節(jié)裝置42包括一個壓件54,該壓件通過彈簧56靠觸在推力軸承20上,在轉動運行中,該推力軸承支撐主軸10。通過彈簧56使該壓件54向著沖擊機構24的方向上壓,使得在初始位置中該沖擊機構位于一個狀態(tài)中,在該狀態(tài)中控制凸輪28和32脫離配合。
如果現(xiàn)在將調節(jié)環(huán)調節(jié)到在圖2中示出的位置中并且然后主軸10以它的端部12靠觸在一個工件上,因此通過這個力克服了彈簧56的彈簧力,使得壓件42沿箭頭方向58偏離,并且因此一個凸輪結構60——該凸輪結構被設置在壓件的向著轉換環(huán)44指向的端面上——與轉換環(huán)44的凸輪結構48配合。圖2示出了這種完全接合的布置。彈簧56在此盡可能地被壓縮。為了達到凸輪結構48和60的可靠的進入-和脫開配合,本發(fā)明考慮,壓件54在一個滑槽導向裝置上這樣地被導向,使得該壓件相對于殼體16僅可進行平移運動。以這種方式達到了,只要相應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的使用者將該工具機從待加工的工件上提起,則減弱了在彈簧56及40上的力并且導致彈開,并且由此不繼續(xù)進行主軸的沖擊運動。
如在前面附圖中示出的構造具有的優(yōu)點在于,一方面實現(xiàn)了凸輪結構46和52的接合并且另一方面實現(xiàn)了凸輪結構48和60的彼此接合,因此,對于主軸10提供了一個相對大的行程,這可在圖1和2的圖示中很好的看出,其中在圖2中主軸10在圖紙平面中明顯地向左移動了。由此對于主軸10可能的、大的軸向運動,允許使用具有高的鎖止深度(Rastentiefe)或者控制凸輪28和32的高的凸塊的沖擊機構。
通過本發(fā)明,可在滑動式轉換件的操作保持不變的情況下提高行程運動。
權利要求
1.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尤其是具有一個可由驅動電動機驅動的主軸(10)的沖擊鉆機或者錘鉆,該主軸在它的一個端部(12)上與刀具夾具配合作用,該工具機還具有一個沖擊裝置(24),用于使主軸(10)在一個沖擊狀態(tài)中進行軸向運動,其中,設有一個調節(jié)裝置(42),用于在所述沖擊狀態(tài)與一個旋轉狀態(tài)之間調節(jié)主軸(10),其特征在于,該調節(jié)裝置(42)包括一個設置在主軸(10)上的轉換環(huán)(44),該轉換環(huán)在兩個端面上具有一些凸輪結構(46,48),其中,這些凸輪結構中的一個(46)可通過轉換環(huán)(44)的轉動接合到一個相對殼體固定的、相關聯(lián)的凸輪結構(52)中,第二凸輪結構(48)可被置于與一個可在主軸(10)上軸向運動的壓件(54)的、相關聯(lián)的凸輪結構(60)配合,用于將沖擊裝置(42)調節(jié)到?jīng)_擊狀態(tài)。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壓件(54)與一個彈簧(56)配合作用,該彈簧對壓件(54)離開轉換環(huán)(44)地加載。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壓件(54)用它的與所述凸輪結構(60)相反的側面支撐在主軸(10)的推力軸承(20)上。
4.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1至3之一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該壓件(54)在一個滑槽中相對殼體(16)不可轉動地被導向。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之一的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該調節(jié)裝置(42)包括一個滑動式轉換件,用于轉動轉換環(huán)(44)。
全文摘要
手持式電動工具機,尤其是具有一個可由驅動電動機驅動的主軸(10)的沖擊鉆機或者錘鉆,該主軸在它的一個端部(12)上與刀具夾具配合作用,該工具機還具有一個沖擊裝置(24),用于使主軸(10)在一個沖擊狀態(tài)中進行軸向運動,其中,設有一個調節(jié)裝置(42),用于在所述沖擊狀態(tài)與一個旋轉狀態(tài)之間調節(jié)主軸(10)。該調節(jié)裝置(42)包括一個設置在主軸(10)上的轉換環(huán)(44),該轉換環(huán)具有一些凸輪結構(46,48),其中,這些凸輪結構之一可通過轉換環(huán)(44)的轉動接合到一個相對殼體固定的凸輪結構(52)中,第二凸輪結構(48)可被置于與一個可在主軸(10)上軸向運動的壓件(54)的凸輪結構(60)配合,用于將沖擊裝置(42)調節(jié)到?jīng)_擊狀態(tài)。
文檔編號B25F3/00GK101036983SQ20071008869
公開日2007年9月19日 申請日期2007年3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3月18日
發(fā)明者京特·施塔克, 馬蒂亞斯·瑙曼 申請人:梅塔波沃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