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干式墻施工的可閉合消防口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ー種用于干式施工(construction)的可閉合消防ロ,包括具有開ロ的護墻板(panel)及包括用于覆蓋所述開ロ的蓋,其中,所述護墻板具有界定所述開ロ的開ロ邊緣,并且所述蓋具有蓋邊緣,所述可閉合消防ロ還包括消防蓋。
背景技術:
干式施工系統(tǒng)能夠產(chǎn)生用于內(nèi)部施工的結(jié)構,例如用于墻壁和天花板的制造。這里,諸如石膏灰泥板和金屬型材的エ業(yè)半成品用于干式施工エ藝中。通過該方式,有可能廉價、快速的施工尤其是非載重的內(nèi)墻、隔墻和天花板的施工,例如垂吊式天花板。這些施工常常包括設施(installations),例如電氣、通風、衛(wèi)生設施。在所述施工完成后,這些設施被隱蔽在所述干式施工系統(tǒng)中。出于維護和維修的目的,為了仍能夠夠到所述設施,已知在墻壁或天花板中提供有檢查ロ,所述檢查ロ使得查看和進入所述施工的內(nèi)部成為可能。所 述檢查ロ常常具有經(jīng)由鉸鏈連接到框架的蓋。如果必要滿足消防需求,提供消防ロ而不是檢查ロ。已知的消防ロ具有上面描述的檢查ロ,其中所述檢查ロ提供有額外的消防蓋,除活板(flap)タト,所述消防蓋覆蓋所述ロ。活板型設計的所述消防ロ具有這樣的缺點它們生產(chǎn)復雜并因而昂貴。它們還具有相對高的重量。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開發(fā)一種可閉合的消防ロ,生產(chǎn)簡單、廉價并具有輕重量。通過權利要求I的特征實現(xiàn)所述目的。從屬權利要求涉及有益的實施方式。為了實現(xiàn)所述目的,在所述開ロ邊緣和所述蓋邊緣之間產(chǎn)生形狀配合,這樣,當處于安裝狀態(tài)時,所述蓋被保持在所述開ロ中。此外,所述消防蓋倚靠在分配給所述護墻板的框架上。除所述蓋外,所述消防蓋關閉所述開ロ,使得多個蓋被順序設置并形成用于對煙氣的阻礙。作為形狀配合的結(jié)果,所述蓋以自動的方式被保持在所述開口中,其中無需額外的保持元件。特別的,如果所述消防ロ用在天花板中,所述蓋由于重力以自動方式被保持在所述開口中。由于不需要額外的保持元件或類似元件,所述消防ロ僅具有很少的組件,特別是在最簡化的實施例中,基本上僅具有帶有框架的護墻板、蓋和消防蓋。可省去用于加固所述消防ロ及用于保持鉸鏈的加勁框架和用于蓋的緊固元件。以這種方式,消防ロ生產(chǎn)是特別簡單和廉價的,并具有特別輕的重量。形狀配合優(yōu)選的,僅由護墻板和蓋的成形而產(chǎn)生,使得可省去額外的形狀配合元件。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可閉合消防ロ的進ー步優(yōu)點是它的小的結(jié)構高度。消防ロ的該結(jié)構高度是由護墻板、框架和安裝在框架上的消防蓋的結(jié)構高度界定的。以這種方式,甚至可在僅存在非常有限的可用安裝(installation)空間的地方使用所述消防ロ。護墻板和蓋每個均可具有第一主側(cè)面和第二主側(cè)面,并且所述開ロ邊緣可被形成,使得所述開ロ在所述第一主側(cè)面上的橫截面面積小于所述第二主側(cè)面的橫截面面積。在本實施例中,蓋邊緣被形成,使得所述蓋在所述第一主側(cè)面上的橫截面面積大于在所述第二主側(cè)面上的橫截面面積。優(yōu)選的情況是所述開ロ的第一主側(cè)面的橫截面面積對應于所述蓋的第一主側(cè)面的橫截面面積,且所述開ロ的第二主側(cè)面的橫截面面積對應于所述蓋的第二主側(cè)面的橫截面面積。為了安裝所述蓋,將所述蓋放置在所述開口中,所述開ロ出自于分配給所述開ロ的第二主側(cè)面的空間。由于所述開ロ在第一主側(cè)面上的較小的橫截面,所述蓋不能經(jīng)過所述開口下落,并且在天花板施工的情況中,所述蓋由于重力以自動方式被保持在所述開ロ中。所述開ロ邊緣和所述蓋邊緣可關于彼此適合地形成。這產(chǎn)生特別安全的形狀配合,使得所述蓋首先被安全地保持在所述開ロ中,其次不會堵塞在所述開ロ中。在所述護墻板和所述蓋之間僅形成小間隙也是有利的。所述開ロ邊緣和所述蓋邊緣可被做出輪廓(profiled),其中,所述做出輪廓是使得以橫截面查看時,所述開ロ邊緣和所述蓋邊緣至少部分地彼此交搭(overlap)。為此目的,從所述開ロ邊緣和/或從所述蓋邊緣形成至少ー個或多個凸耳。ー個凸耳優(yōu)選的為環(huán)繞形態(tài)。所述凸耳可提供有不同的半徑。這導致大的交搭并由此對所述蓋的安全保持。在 另ー個實施例中,所述開頭邊緣和所述蓋邊緣可以是斜面的形態(tài)。這樣的形態(tài)的生產(chǎn)特別簡單。還可以想到的是在各情況中從所述開ロ邊緣和所述蓋邊緣形成有至少ー個階梯。這里,所述蓋以特別地界定的方式閂(latch)入所述開口中并不會被堵塞。所述開ロ邊緣和所述蓋邊緣還可以被形成,使得結(jié)合多個或所有上述的設計元件。上面描述的實施例均具有優(yōu)點所述蓋不再與所述護墻板齊平,并且所述蓋尤其不會凸出超過所述護墻板的兩個主側(cè)面中的ー個。此外,在本實施例中,由所述開ロ邊緣和所述蓋邊緣形成的所述接合尤其不受煙的影響,因為形成了一種曲徑(labyrinth)。所述開口和所述蓋可以是三角形、長方形或多邊形形態(tài)。三角形的蓋是尤其易于操作的,并且通過長方形開ロ可尤其易于夠到隱蔽的設施。在長方形開口和蓋的情況下,尤其是非方形形態(tài)的情況下,所述蓋可通過所述開ロ容易的移除。由于所述護墻板的開口和所述蓋的長方形、三角形或多邊形的基本形狀,可提供直的部分,并且所述護墻板和/或所述蓋的直的部分可經(jīng)由圓形部分連接。如果使用脆性材料,在尖銳邊緣部分,尤其是在直的部分和鋭角相遇處,有増加的破裂傾向。為了減少破裂傾向,直的部分經(jīng)由圓形部分連接到彼此。所述圓形部分具有半徑。所述半徑優(yōu)選的介于Icm和IOcm之間。在該范圍內(nèi)的半徑減少破裂傾向,而無需太大程度地減少所述開ロ的尺寸。所述開口和所述蓋均可具有圓形或橢圓形的基本形狀。在圓形設計的情況中,避免直的部分在銳角處相遇的情況,這是適當?shù)模绕涫窃谑褂昧酥T如石膏的脆性材料吋。這有大大增加的破裂傾向,尤其是在尖銳邊緣的拐角處。所述框架的高度優(yōu)選被選擇為使得當所述消防蓋處于安裝狀態(tài)時,在所述護墻板和所述消防蓋之間形成裝配空間。為了關閉消防ロ,首先將消防蓋安裝在所述框架上必要的。由于所述框架的高度,在所述消防蓋安裝完畢后,裝配空間保留在所述護墻板、框架和消防蓋之間,使得所述蓋可通過所述開ロ插入到所述空間中并繼而被放置在所述開口中。為此目的,所述裝配空間的高度有必要至少相當于所述蓋的高度。如果所述裝配空間的高度相當于所述蓋的高度的兩倍,在安裝所述蓋的過程中可使處理更簡單。對于本實施例,方形或橢圓形的蓋和開ロ形狀是尤其適用的,因為在這些實施例中,所述蓋可移動經(jīng)過所述開ロ。所述框架可設置在所述護墻板上以與所述開ロ空間上隔開。也就是說,在所述開ロ邊緣和所述框架的內(nèi)側(cè)面之間形成間隔,使得所述由所述框架的內(nèi)側(cè)面界定的橫截面的面積大于由所述開ロ界定的橫截面的面積。這里,由所述框架的內(nèi)側(cè)面界定的橫截面的面積應至少被選擇為,使得消防蓋被安裝,插入經(jīng)過所述開ロ的蓋可在所述裝配空間中旋轉(zhuǎn)。在所述框架的相互對立的內(nèi)側(cè)面之間的凈空間優(yōu)選的至少相當于所述蓋的最長的對角線程度。在本實施例中,由所述護墻板、所述框架和所述消防蓋界定的空間憑借所述空間平行于所述護墻板的平面延伸的事實而在尺寸上進ー步増加。以這種方式,插入經(jīng)過所述開ロ的蓋可能在可用空間中旋轉(zhuǎn),而不管所述安裝的消防蓋,使得所述蓋可相對于所述開ロ定向到正確的位置。所述消防蓋可以是多部件形態(tài)的。以這種方式,所述消防蓋易于操作井能夠易于從所述框架上移除并放置在所述開ロ的兩個側(cè)面上,以能夠經(jīng)過所述開ロ夠到隱蔽的設施。 所述消防蓋可具有兩個蓋部件,所述兩個蓋部件彼此毗鄰地設置在所述框架上并且沿所述接觸接合至少部分地交搭。以這種方式,所述消防蓋尤其易于操作并防畑。通過插入如上面描述的消防密封物可進ー步改善密封動作。所述消防蓋可以是多層形態(tài)的。在本實施例中,憑借形成具有不同尺寸的蓋部件的板,所述交搭的接觸接合是尤其易于生產(chǎn)的,使得一個蓋部件的板交搭到另一個蓋部件的板上。還可以想到的是這些板可通過平移而彼此接合。例如由兩個或多個石膏灰泥板形成的多層的消防蓋與單層的消防蓋相比提供了增加的消防性。所述框架、蓋和消防蓋優(yōu)選地由不易燃材料組成,尤其是石膏灰泥板、石膏纖維板、礦物纖維板和/或水泥材料和/或金屬材料,尤其是金屬板形態(tài)的不易燃材料。這些材料在干式施工領域中是被證實的并且在消防上具有有益性能。令人驚奇的是,由石膏或水泥材料組成的板和蓋,盡管它們具有高脆性但具有足夠的穩(wěn)定性,使得所述蓋能夠被移動并重新安裝多次。礦物纖維板是不易燃性的并且具有有益的吸音性能。礦物纖維板因此適合特別天花板的施工。特別的,在各情況中所述蓋和/或所述消防蓋可具有上面提到的類型的ー個或多個板,該類型的板一個設置在另ー個上。因此,所述蓋可以是多層形態(tài)的。附圖
簡要說明基于附圖,將詳細解釋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可閉合消防ロ的若干示例性實施例,在這些附圖中,在各情況中圖解地圖I示出了具有框架和焊珠的消防蓋,蓋和消防蓋在分解圖示中;圖2示出了根據(jù)圖I的消防蓋的截面圖;圖3示出了根據(jù)圖I的消防蓋的三維圖;圖4示出了根據(jù)圖I的消防蓋的平面圖。附圖描述圖I示出了用于干式施工的可閉合消防ロ I。在本實施例中,消防ロ I設計為用在天花板,在該情況下為垂吊式天花板的施工中。護墻板2提供有開ロ 3,在開ロ 3中以可移除的方式設置有用于覆蓋開ロ 3的蓋4。蓋4相對于開ロ 3適合地制作,使得在護墻板2和蓋4之間僅存在很小的環(huán)繞接合。蓋4通過形狀配合(form fit)保持在開ロ 3中,其中所述形狀配合是使蓋4僅在重力作用下保持在護墻板2中。消防蓋7通過形狀配合倚靠在框架8上,其中框架8緊固到護墻板2的第二主側(cè)面10上并且圍繞開ロ 3??蚣?由不易燃材料的條帶構成,所述條帶設置為多層,并以環(huán)繞方式圍繞在開ロ 3四周,且粘性的連接到護墻板2。然而還可以想到的是,所述條帶可被上扣(screwed on)。這里,所述條帶中的ー個放置在另ー個上面,數(shù)目為使得框架8的高度相當于蓋4的高度的三倍。當安裝消防蓋7時,形成了裝配空間17,裝配空間17的高度相當于蓋4高度的兩倍。進ー步的,框架8緊固到護墻板2上以使框架8空間上從與開ロ3隔開。因此,平行于護墻板2的平面,裝配空間的尺寸増加。因此,通過安裝狀態(tài)下的消防蓋7在安裝狀態(tài)下,蓋4可穿過開ロ 3并繼而旋轉(zhuǎn),使得蓋4可相對于開ロ 3對準。消防蓋7在它的外環(huán)繞邊緣具有突出的長度,使得消防蓋7部分地交搭框架8并在開ロ 3的方向上部分下陷在框架8之間??蚣?的頂側(cè)面設置有消防密封物,如果發(fā)生火災,該密封物腫脹并封閉消防蓋7與框架8之間的間隙。在本實施例中,護墻板2、蓋4、框架8和消防蓋7由礦物纖維板組成。在其他實施例中,護墻板2、蓋4、消防蓋7和框架8還可由其他不易燃材料組成,諸如石膏灰泥板、石膏纖維板和/或水泥材料和/或礦物纖維板和/或金屬材料,尤其是金屬薄板形態(tài)的金屬材料。還可以想到上述材料的組合。在圖中,蓋4是長方形的。在其他實施例中,蓋4可以是圓形或 三角形。由于護墻板2和蓋4的長方形開ロ 3,提供了直的部分12,并且護墻板和/或蓋4的直的部分12經(jīng)由圓形部分13連接。圓形部分13形成有取決于開ロ 3的尺寸的半徑,該半徑介于Icm和IOcm之間。消防蓋7是多部件形態(tài),并由兩個蓋部件14、15組成,所述蓋部件14、15彼此毗鄰地設置在框架6上并且沿接觸接合16部分地彼此交搭。在接觸接合16中設置有消防密封物。此外,消防蓋7的蓋部件14、15是多層形態(tài)的。在本實施例中,蓋部件14、15是兩層形態(tài)的,其中將單個的板制成需要的尺寸以在消防蓋7的外邊緣處及在蓋部件14、15之間帶來突出的長度。圖2以截面圖示出了圖I中描述的消防ロ I。護墻板2和蓋4均具有第一主側(cè)面9和第二主側(cè)面10,并且護墻板2具有界定開ロ 3的開ロ邊緣5,蓋4具有蓋邊緣6,其中形成開ロ邊緣5,使得開ロ 3在第一主側(cè)面9上的橫截面面積小于第二主側(cè)面10的橫截面面積。進ー步的,形成蓋邊緣6,使得蓋4在第一主側(cè)面9上的橫截面面積大于在第二主側(cè)面10上的橫截面面積。第一主側(cè)面9指向房間的方向,而第二主側(cè)面10指向天花板的方向或者指向消防蓋7的方向。開ロ邊緣5和蓋邊緣6關于彼此適合地形成并被做出輪廓,其中開ロ邊緣5和蓋邊緣6如橫截面圖所示至少部分地彼此交搭。為此目的,在各情況中,從開ロ邊緣5和從蓋邊緣6形成一個階梯11。圖3示出了圖I描述的消防ロ的三維圖。圖4示出了圖I描述的消防ロ 3的平面圖。附圖標記清單I 消防 ロ2護墻板3 開ロ4 蓋
5開ロ邊緣6蓋邊緣7消防蓋8 框架9第一主側(cè)面10第二主側(cè)面11 階梯12直的部分
13圓形部分14蓋部件15蓋部件16接觸接合17裝配空間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干式施工的可閉合消防ロ(1),包括具有開ロ(3)的護墻板(2),并且包括用于覆蓋所述開ロ(3)的蓋(4),其中所述護墻板(2)具有界定所述開ロ(3)的開ロ邊緣(5),并且所述蓋(4)具有蓋邊緣(6),并且所述可閉合消防ロ(I)還包括消防蓋(7),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開ロ邊緣(5)和所述蓋邊緣(6)之間產(chǎn)生形狀配合,這樣,當處于安裝狀態(tài)時,所述蓋(4)被保持在所述開ロ(3)中,并且所述消防蓋(7)倚靠在分配給所述護墻板(2)的框架(8)上。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所述護墻板(2)和所述蓋(4)均具有第一主側(cè)面(9)和第二主側(cè)面(10),并且形成所述開ロ邊緣(5),使得所述開ロ(3)在所述在第一主側(cè)面(9)上的橫截面面積小于所述第二主側(cè)面(10)的橫截面面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蓋邊緣(6),使得所述蓋(4)在所述第一主側(cè)面(9)上的橫截面面積大于在所述第二主側(cè)面(10)上的橫截面面積。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所述開ロ邊緣(5)和所述蓋邊緣(6)彼此適合地形成。
5.如權利要求1-4中一項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所述開ロ邊緣(5)和所述蓋邊緣(6)被做出輪廓,其中,所述做出輪廓是使得從橫截面查看時,所述開ロ邊緣(5)和所述蓋邊緣(6)至少部分地彼此交搭。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在各情況中從所述開ロ邊緣(5)和所述蓋邊緣(6)形成至少ー個階梯(11)。
7.如權利要求1-6中一項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所述護墻板(2)的所述開ロ(3)和所述蓋(4)均具有三角形、長方形或多邊形的基本形狀。
8.如權利要求1-7中一項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由于所述護墻板(2)的所述開ロ(3)和所述蓋(4)的長方形、三角形或多邊形的基本形狀,可提供直的部分(12),并且所述護墻板(2)和/或所述蓋(4)的直的部分(12)可經(jīng)由圓形部分(13)連接。
9.如權利要求I至6中一項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所述開ロ(3)和所述蓋(4)在各情況中具有圓形或橢圓形的基本形狀。
10.如權利要求I至9中一項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選擇所述框架(8)的高度被使得當所述消防蓋(7)處于安裝狀態(tài)時,在所述護墻板(2)和所述消防蓋(7)之間形成裝配空間(17)。
11.如權利要求1-10中一項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8)設置在所述護墻板(2)上以與所述開ロ(3)空間上隔開。
12.如權利要求1-11中一項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蓋(7)是多部件形態(tài)的。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蓋(7)具有兩個蓋部件(14,15),所述蓋部件(14,15)彼此毗鄰地設置在所述框架(8)上并且沿接觸接合(16)部分地彼此交搭。
14.如權利要求10或13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蓋(7)是多層形態(tài)的。
15.如權利要求1-14中一項所述的消防ロ,其特征在于,所述護墻板(2)、所述蓋(4)和所述消防蓋(7)由不易燃材料組成,尤其是石膏灰泥板、石膏纖維板、礦物纖維板和/或水泥材料和/或金屬材料,尤其是金屬板形態(tài)的金屬材料。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干式施工的可閉合消防口(1),包括具有開口(3)的護墻板(2),及用于覆蓋所述開口(3)的蓋4和消防蓋(7),其中所述護墻板(2)具有界定所述開口(3)的開口邊緣(5),并且所述蓋(4)具有蓋邊緣(6),其中,在所述開口邊緣(5)和所述蓋邊緣(6)之間形成咬合連接,這樣,當處于組裝狀態(tài)時,所述蓋(4)被保持在所述開口(3)中,并且所述消防蓋(7)倚靠在與所述護墻板(2)關聯(lián)的框架(8)上。
文檔編號E06B5/16GK102770612SQ201180008528
公開日2012年11月7日 申請日期2011年1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2月5日
發(fā)明者阿爾方斯·吉恩·可耐福 申請人:可耐福石膏板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