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建筑領域,特別地,是涉及一種高層建筑。
背景技術:
高層建筑已經十分普及,而對于高層建筑而言,其防風能力是一個重要的技術要求;一般情況下,若樓梯的迎風面較寬,則需要在樓體的寬面上開設巨大的通風孔,使氣流通過,典型的,如著名的褲衩形建筑,東方之門;對此,通風孔占據(jù)的體積較大,建筑的空間使用率較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層防風建筑,該高層防風建筑不僅具有良好的防風效果,并且具有較高的空間使用率。
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該高層防風建筑包括三幢寬面相對的扁盒狀高樓;所述三幢高樓的頂部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相互連結;所述三幢高樓形成倒置的山形對稱結構,對稱平面為中間那幢高樓的中切面;所述三幢高樓中,外側兩幢高樓的上部開設有貫穿樓體寬面的通風孔;所述中間那幢高樓的底部具有貫穿寬面的通風結構。
作為優(yōu)選,所述外側兩幢高樓上部的通風孔從外向內向下傾斜,且所述中間那幢高樓的寬面從上向下向內傾斜;從而使穿過通風孔的風流可以順暢地到達中間那幢高樓的底部。
作為優(yōu)選,所述中間那幢高樓的底部直接構建在鋼結構桁架上,由所述鋼結構桁架構成所述通風結構。
作為優(yōu)選,所述外側兩幢高樓的外側寬面從上至下向外傾斜。
作為優(yōu)選,所述三幢高樓的寬面朝東西方向,而窄面朝南,并且外側的兩幢高樓與中間那幢高樓相互正對的墻面由鏡面墻構成,而中間那幢高樓與外側兩幢高樓相互正對的墻面由半鏡面墻構成;這樣,對于外側的兩幢高樓,其寬面上一天之中總有一段時間可以受到光照;而對于中間那幢高樓,通過外側兩幢高樓上部的通風孔透射進來的光照,在所述鏡面墻、半鏡面墻上從上至下反復反射,最終也使得中間那幢高樓的整個寬面都能受到光照。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該高層防風建筑外側的一幢高樓的寬面在受到風吹時,一部分風力直接作用在外側高樓的寬面上,給三幢高樓形成的整體產生一個正力矩;而上部的風流則通過該外側高樓上部的通風孔進入到該外側高樓與中間那幢高樓之間,并被中間那幢高樓的寬面導入下部,從穿過中間那幢高樓下部的通風結構,作用在另一側的高樓的底部寬面上,給三幢高樓形成的整體產生一個反力矩,從而削弱了所述正力矩,使整個建筑的防風性能得到大幅的提高;由于該高層防風建筑無需在各幢高樓上開設面積巨大的通風口,因此,具有較高的空間利用率。
附圖說明
圖1是本高層防風建筑實施例一的窄面?zhèn)仁疽鈭D。
圖2是本高層防風建筑實施例一的寬面?zhèn)仁疽鈭D。
圖3是本高層防風建筑實施例一中的光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
在圖1、圖2所示的實施例一中,該高層防風建筑包括三幢寬面相對的扁盒狀高樓1、2、3,即兩幢外側高樓1、2及一幢中央高樓3;所述三幢高樓1、2、3的頂部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相互連結。
所述三幢高樓形成倒置的山形對稱結構,對稱平面為中央高樓3的中切面;所述三幢高樓中,兩幢外側高樓1、2的上部開設有貫穿樓體寬面的通風孔10、20;所述中央高樓3的底部具有貫穿寬面的通風結構31。
所述兩幢外側高樓1、2上部的通風孔10、20從外向內向下傾斜,且所述中央高樓3的寬面從上向下向內傾斜;從而使穿過通風孔10、20的風流可以順暢地到達中央高樓3的底部。
上述的高層防風建筑,所述中央高樓3的底部直接構建在鋼結構桁架上,由所述鋼結構桁架構成所述通風結構31。
在圖1、圖2所示的本實施例一中,所述三幢高樓的寬面朝東西方向,而窄面朝南,并且兩幢外側高樓1、2與中央高樓3相互正對的墻面由鏡面墻構成,而中央高樓3與外側高樓1、2相互正對的墻面由半鏡面墻構成。
這里,所述鏡面墻即由普通平面鏡構成;而所述半鏡面墻,則由半反射透射的玻璃構成,其通過在普通玻璃上鍍制一層稀薄的反射層而制成;為了使中央高樓3的上下層的光照亮度盡可能均勻,還可以使所述反射層從上至下厚度逐漸遞減。
這樣,對于外側高樓1、2,其寬面上一天之中總有一段時間可以受到光照;而對于中央高樓3,通過外側高樓1、2上部的通風孔10、20透射進來的光照,在所述鏡面墻、半鏡面墻上從上至下反復反射,最終也使得中央高樓3的整個寬面都能受到光照,其光照示意如圖3中虛線箭頭所示。
如圖1所示,上述高層防風建筑外側的一幢高樓1的寬面在受到風吹時,一部分風力直接作用在外側高樓1的寬面上,給三幢高樓形成的整體產生一個正力矩(以外側高樓2的底部為支點);而上部的風流則通過該外側高樓1上部的通風孔10進入到該外側高樓1與中央高樓3之間,并被中央高樓3的寬面導入下部,從穿過中央高樓3下部的通風結構31,作用在另一側的高樓2的底部寬面上,給三幢高樓形成的整體產生一個反力矩(以外側高樓1的底部為支點),從而削弱了所述正力矩,使整個建筑的防風性能得到大幅的提高;由于該高層防風建筑無需在各幢高樓上開設面積巨大的通風口,因此,具有較高的空間利用率。
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兩幢外側高樓1、2與中央高樓3之間的空檔,不應當在空間利用率的考慮范圍內,因為對于任意三幢高樓,都需要相互之間間隔一定的距離,否則將嚴重影響光照。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