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包括用特定山梨醇酐酯處理頭皮的步驟的染色角蛋白纖維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對角蛋白纖維染色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用特定聚氧乙烯化山梨醇酐酯處理頭皮的步驟。
實踐中已經(jīng)知道,用含有氧化染色前體的染色組合物染色角蛋白纖維,特別是人發(fā),其中氧化染色前體通常已知為氧化顯色堿,例如鄰或?qū)Ρ蕉?、鄰或?qū)Π被椒雍碗s環(huán)化合物。這些氧化顯色堿為無色或稍微有色化合物,當其與氧化產(chǎn)品結合時可以通過氧化縮合的方式產(chǎn)生有色化合物。這些氧化顯色堿得到的色澤可通過加入成色劑或著色改進劑修飾,后者尤其可以選自芳香族間苯二胺、間氨基苯酚、間二苯酚和例如吲哚和吡啶化合物的某些雜環(huán)化合物。
氧化染色通常在堿性試劑的存在下進行,以促進角蛋白纖維的染色。
各種用作氧化顯色堿和成色劑的分子能夠得到各種顏色。通過這些氧化染色物質(zhì)得到的“永久”著色能夠得到預期強度的色澤,并且顯示出對于例如光照、惡劣天氣、洗滌、燙發(fā)、出汗和摩擦的外部因素的影響能保持良好的色彩牢固度。
然而由于氧化染色在氧化劑和堿性作用劑的存在下進行,通過局部刺激和/或加熱頭皮其偶爾會產(chǎn)生不適的感覺。
實踐中已經(jīng)知道,保護角蛋白纖維需要使用染料前體染色,尤其是使用特定聚合物染色。然而由于這些聚合物的存在可能產(chǎn)生不夠強的染色,這種保護并不能令人滿意。
并且已經(jīng)認識到在角蛋白纖維染色制品中使用聚氧乙烯化的山梨醇酐酯。特別是在DE 199 23 438中公開了使用聚氧乙烯化山梨醇酐酯,以減少在染色期間對頭皮的染色。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角蛋白纖維,特別是例如人發(fā)的人角蛋白纖維染色的方法,其可以減少與染色有關的不適。
該目的通過本發(fā)明實現(xiàn),其中一個主題為用于染色角蛋白纖維,例如頭發(fā)的方法,其包括,按照順序,向頭皮施加包括具有摩爾數(shù)小于或等于10的氧化乙烯的聚氧乙烯化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然后向角蛋白纖維施加處于合適介質(zhì)中的包括至少一種染色前體的染色組合物。
所述方法尤其能夠保持強的染色效果,同時能夠減少施加染色組合物時或施加之后頭皮的不適感。
作為摩爾數(shù)小于或等于10的氧化乙烯的聚氧乙烯化山梨醇酐酯的例子,可以提及的是用4摩爾氧化乙烯氧乙烯化的單月桂酸山梨醇酐酯或聚山梨醇酯21、用4摩爾氧化乙烯氧乙烯化的單硬脂酸山梨醇酐酯或聚山梨醇酯61、以及5摩爾氧化乙烯氧乙烯化的單油酸山梨醇酐酯或聚山梨醇酯81。這些山梨醇酐酯例如可以以商品名吐溫21、吐溫61或吐溫81購自Uniquma公司。
根據(jù)一個特定實施方案,氧化乙烯的摩爾數(shù)優(yōu)選小于6摩爾氧化乙烯。氧化乙烯的摩爾數(shù)優(yōu)選范圍為2-5摩爾氧化乙烯,包括邊界值。
根據(jù)本發(fā)明,山梨醇酐酯可以以較寬范圍的量存在于本發(fā)明方法使用的組合物中,并且該量例如取決于染色的類型以及所要染色的角蛋白纖維的特性。根據(jù)一個特定實施方案,相對于組合物的總重量,組合物中可含有0.01-20重量%,特別可含有0.1-10重量%,優(yōu)選含有1-8重量%的山梨醇酐酯。
可用于本發(fā)明的含有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中還可含有常用于化妝品,特別是常用于染發(fā)領域中的其它添加劑。該組合物中特別含有抗氧化劑、滲透劑、多價鰲合劑、香料、緩沖劑、分散劑、表面活性劑、調(diào)節(jié)劑、成膜劑、增稠劑、神經(jīng)酰胺、防腐劑、珠光劑或遮光劑,以及維生素或維生素原。
含有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可以各種形式存在,例如洗劑、凝膠劑、乳劑、洗發(fā)香波、膠粘劑、摩絲、噴霧劑的形式。對于部分這些形式,可以包裝在泵式噴液瓶或噴霧劑容器中。在噴霧劑的情形,組合物與拋射劑混合在一起,拋射劑例如烷烴或烷烴混合物,二甲醚、氮氣、氧化亞氮、二氧化碳或鹵代烷烴,以及其混合物。
可用于染色組合物中的染料前體例如為通常用于氧化染色中的氧化顯色堿和成色劑。
氧化顯色堿例如可以選自對苯二胺、雙(苯基)烷撐二胺、對氨基苯酚、雙對氨基苯酚、鄰氨基苯酚和雜環(huán)堿,以及其加成鹽。
可以提及的對苯二胺為對苯二胺、對甲苯二胺、2-氯對苯二胺、2,3-二甲基-對苯二胺、2,6-二甲基-對苯二胺、2,6-二乙基-對苯二胺、2,5-二甲基-對苯二胺、N,N-二甲基-對苯二胺、N,N-二乙基-對苯二胺、N,N-二丙基-對苯二胺、4-氨基-N,N-二乙基-3-甲基苯胺、N,N-二(β-羥乙基)-對苯二胺、4-N,N-二(β-羥乙基)氨基-2-甲基苯胺、4-N,N-二(β-羥乙基)氨基-2-氯苯胺、2-β-羥乙基-對苯二胺、2-氟-對苯二胺、2-異丙基-對苯二胺、N-(β-羥丙基)-對苯二胺、2-羥甲基-對苯二胺、N,N-二甲基-3-甲基-對苯二胺、N-乙基-N-(β-羥乙基)-對苯二胺、N-(β,γ-二羥基丙基)-對苯二胺、N-(4′-氨基苯基)-對苯二胺、N-苯基-對苯二胺、2-β-羥基乙氧基-對苯二胺、2-β-乙酰氨基乙氧基-對苯二胺、N-(β-甲氧基乙基)-對苯二胺、4-氨基苯基吡咯烷、2-噻吩基-對苯二胺、2-β-羥基乙基氨基-5-氨基甲苯和3-羥基-1-(4′-氨基苯基)吡咯烷,以及其與酸的加成鹽。
在上述對苯二胺中,特別優(yōu)選對苯二胺、對甲苯二胺、2-異丙基-對苯二胺、、2-β-羥乙基-對苯二胺、2-β-羥基乙氧基-對苯二胺、2,6-二甲基-對苯二胺、2,6-二乙基-對苯二胺、2,3-二甲基-對苯二胺、N,N-二(β-羥乙基)-對苯二胺、2-氯對苯二胺、2-β-乙酰氨基乙氧基-對苯二胺,以及其與酸的加成鹽。
可以提及的雙(苯基)烷撐二胺例如為N,N′-二(β-羥乙基)-N,N′-二(4′-氨基苯基)-1,3-二氨基丙醇、N,N′-二(β-羥乙基)-N,N′-二(4′-氨基苯基)-乙二胺、N,N′-二(4-氨基苯基)-丁二胺、N,N′-二(β-羥乙基)-N,N′-二(4-氨基苯基)-丁二胺,N,N′-二(4-甲氨基苯基)-丁二胺、N,N′-二乙基-N,N′-二(4′-氨基-3′-甲基苯基)-乙二胺和1,8-二(2,5-二氨基苯氧基)-3,6-二氧雜辛烷(dioxaoctane),以及其與酸的加成鹽。
可以提及的對氨基苯酚例如為對氨基苯酚、4-氨基-3-甲基苯酚、4-氨基-3-氟苯酚、4-氨基-3-羥甲基苯酚、4-氨基-2-甲基苯酚、4-氨基-2-羥甲基苯酚、4-氨基-2-甲氧基甲基苯酚、4-氨基-2-氨基甲基苯酚、4-氨基-2-(β-羥乙基氨基甲基)苯酚和4-氨基-2-氟苯酚,以及其與酸的加成鹽。
鄰氨基苯酚中可以提及的是例如2-氨基苯酚、2-氨基-5-甲基苯酚、2-氨基-6-甲基苯酚和5-乙酰胺基-2-氨基苯酚,以及其與酸的加成鹽。
可以提及的雜環(huán)堿例如為吡啶衍生物、嘧啶衍生物和吡唑衍生物。
可以提及的吡啶衍生物例如為GB 1 026 978和GB 1 153 196中公開的化合物,例如2,5-二氨基吡啶、2-(4-甲氧基苯基)氨基-3-氨基吡啶、2,3-二氨基-6-甲氧基吡啶、2-(β-甲氧基乙基)氨基-3-氨基-6-甲氧基吡啶和3,4-二氨基吡啶,以及其與酸的加成鹽。
其它可用于本發(fā)明的吡啶氧化顯色堿例如為專利申請FR 2 801 308中公開的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氧化顯色堿或其加成鹽。例如可以提及的是吡唑并[1,5-a]吡啶-3-基胺;2-乙酰氨基吡唑并[1,5-a]吡啶-3-基胺、2-嗎啉-4-基吡唑并[1,5-a]吡啶-3-基胺、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2-羧酸、2-甲氧基吡唑并[1,5-a]吡啶-3-基胺、(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7-基)甲醇、2-(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5-基)乙醇、2-(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7-基)乙醇、(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2-基)甲醇、3,6-二氨基吡唑并[1,5-a]吡啶、3,4-二氨基吡唑并[1,5-a]吡啶、吡唑并[1,5-a]吡啶-3,7-二胺、7-嗎啉-4-基吡唑并[1,5-a]吡啶-3-基胺、吡唑并[1,5-a]吡啶-3,5-二胺、5-嗎啉-4-基吡唑并[1,5-a]吡啶-3-基胺、2-[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5-基(2-羥乙基)氨基]乙醇、2-[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7-基(2-羥乙基)氨基]乙醇、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5-醇、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4-醇、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6-醇、3-氨基吡唑并[1,5-a]吡啶-7-醇,以及其與酸或堿的加成鹽。
可以提及的嘧啶衍生物例如為專利DE 2 359 399、JP 88-169 571、JP 05-63124、EP 0 770 375或?qū)@暾圵O 96/15765中所述的化合物,例如2,4,5,6-四氨基嘧啶、4-羥基-2,5,6-三氨基嘧啶、2-羥基-4,5,6-三氨基嘧啶、2,4-二羥基-5,6-二氨基嘧啶和2,5,6-三氨基嘧啶,以及專利申請FR-A-2 750 048中公開的吡唑并嘧啶衍生物并且其可以提及的是吡唑并[1,5-a]-嘧啶-3,7-二胺、2,5-二甲基吡唑并[1,5-a]-嘧啶-3,7-二胺、吡唑并[1,5-a]-嘧啶-3,5-二胺、2,7-二甲基吡唑并[1,5-a]-嘧啶-3,5-二胺、3-氨基吡唑并[1,5-a]-嘧啶-7-醇、3-氨基吡唑并[1,5-a]-嘧啶-5-醇、2-(3-氨基吡唑并[1,5-a]-嘧啶-7-基氨基)乙醇、2-(7-氨基吡唑并[1,5-a]-嘧啶-3-基氨基)乙醇、2-[(3-氨基吡唑并[1,5-a]嘧啶-7-基)(2-羥乙基)氨基]乙醇、2-[(7-氨基吡唑并[1,5-a]嘧啶-3-基)(2-羥乙基)氨基]乙醇、5,6-二甲基吡唑并[1,5-a]-嘧啶-3,7-二胺、2,6-二甲基吡唑并[1,5-a]-嘧啶-3,7-二胺、2,5,N7,N7-四甲基吡唑并[1,5-a]-嘧啶-3,7-二胺和3-氨基-5-甲基-7-咪唑基丙基氨基吡唑并[1,5-a]-嘧啶,以及其與酸的加成鹽,及其以互變平衡存在的互變異構形式。
可以提及的吡唑衍生物為專利DE 3 843 892和DE 4 133 957以及專利申請WO 94/08969、WO 94/08970、FR-A-2 733 749和DE 195 43 988中公開的化合物,例如4,5-二氨基-1-甲基吡唑、4,5-二氨基-1-(β-羥乙基)吡唑、3,4-二氨基吡唑、4,5-二氨基-1-(4′-氯芐基)吡唑、4,5-二氨基-1,3-二甲基-吡唑、4,5-二氨基-3-甲基-1-苯基吡唑、4,5-二氨基-1-甲基-3-苯基吡唑、4-氨基-1,3-二甲基-5-肼基吡唑、1-芐基-4,5-二氨基-3-甲基吡唑、4,5-二氨基-3-叔丁基-1-甲基吡唑、4,5-二氨基-1-叔丁基-3-甲基吡唑、4,5-二氨基-1-(β-羥乙基)-3-甲基吡唑、4,5-二氨基-1-乙基-3-甲基吡唑、4,5-二氨基-1-乙基-3-(4′-甲氧基苯基)吡唑、4,5-二氨基-1-乙基-3-羥甲基吡唑、4,5-二氨基-3-羥甲基-1-甲基吡唑、4,5-二氨基-3-羥甲基-1-異丙基吡唑、4,5-二氨基-3-甲基-1-異丙基吡唑、4-氨基-5-(2′-氨基乙基)氨基-1,3-二甲基吡唑、3,4,5-三氨基吡唑、1-甲基-3,4,5-三氨基吡唑、3,5-二氨基-1-甲基-4-甲氨基吡唑和3,5-二氨基-4-(β-羥乙基)氨基-1-甲基吡唑,以及其與酸的加成鹽。
相對于染色組合物的總重量,氧化顯色堿通常大約以0.001-10重量%,優(yōu)選0.005-6重量%的量存在于染色組合物中。
染色組合物中可用的成色劑例如為間苯二胺成色劑、間氨基苯酚成色劑、間二苯酚成色劑、萘基成色劑和雜環(huán)成色劑,以及其加成鹽。
可以提及的例子包括2-甲基-5-氨基苯酚、5-N-(β-羥乙基)氨基-2-甲基苯酚、6-氯-2-甲基-5-氨基苯酚、3-氨基苯酚、1,3-二羥基苯、1,3-二羥基-2-甲苯、4-氯-1,3-二羥基苯、2,4-二氨基-1-(β-羥基乙氧基)苯、2-氨基-4-(β-羥乙基氨基)-1-甲氧基苯、1,3-二氨基苯、1,3-雙(2,4-二氨基苯氧基)丙烷、3-脲基苯胺、3-脲基-1-二甲氨基苯、芝麻酚、1-β-羥乙基氨基-3,4-甲二氧基苯、α-萘酚、2-甲基-1-萘酚、6-羥基吲哚、4-羥基吲哚、4-羥基-N-甲基吲哚、2-氨基-3-羥基吡啶、6-羥基苯并嗎啉、3,5-二氨基-2,6-二甲氧基吡啶、1-N-(β-羥乙基)氨基-3,4-二氧甲基苯,2,6-二(β-羥乙基氨基)甲苯以及其與酸的加成鹽。
在可用于本發(fā)明的染色組合物中,基于染色組合物的總重量,成色劑通常約以0.001%-10重量%,并優(yōu)選以0.005-6重量%的量存在。
染色組合物還可包括直接染料??梢蕴峒暗闹苯尤玖习ㄖ行?、酸性或陽離子硝基苯直接染料,中性、酸性或陽離子偶氮直接染料,中性、酸性或陽離子醌,特別是蒽醌直接染料、吖嗪直接染料、三芳基甲烷直接染料、吲唑胺直接染料和天然直接染料。
適于染色的介質(zhì)有利地為由水或水與至少一種有機溶劑構成的化妝用介質(zhì),有機溶劑例如為支鏈或無支鏈C1-C4低級醇,例如乙醇和異丙醇;多元醇或多元醇醚,例如2-丁氧基乙醇、丙二醇、丙二醇單甲醚、二乙二醇單乙醚和單甲醚、甘油,以及芳醇,例如苯甲醇或苯氧乙醇,以及其混合物。
相對于染色組合物的總重量,溶劑通常約以1-40重量%,甚至更優(yōu)選以5-30重量%的量存在。
可用于本發(fā)明方法的染色組合物中還可包括多種通常用于頭發(fā)染色組合物中的助劑,例如陰離子、陽離子、非離子或兩性離子表面活性劑或其混合物;陰離子、陽離子、非離子或兩性聚合物或其混合物;無機或有機增稠劑、抗氧化劑、滲透劑、多價螯合劑、香料、緩沖劑、分散劑、調(diào)節(jié)劑,例如揮發(fā)性或非揮發(fā)性、改性或未改性硅樹脂(聚硅氧烷)、成膜劑,并且特別是非離子、陰離子、陽離子或兩性定型聚合物、防腐劑和遮光劑。
相對于染色組合物的總重量,上述助劑通常分別以0.01-20重量%的量使用。
當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小心選擇這些任選的附加化合物,以使與本發(fā)明組合物本質(zhì)相關的有利性質(zhì)不受或基本上不受這些化合物加入的不利影響。
本發(fā)明染色組合物的pH通常為約2-12,并優(yōu)選為約6-12。
可使用通常用于角蛋白纖維染色中的酸化劑或堿化劑,或使用標準緩沖溶液調(diào)節(jié)到所需值。
可以提及的酸化劑例如為無機或有機酸,例如鹽酸、正磷酸、硫酸,羧酸,例如乙酸、酒石酸、檸檬酸和乳酸,以及磺酸。
可以提及的堿化劑例如為氨水、堿性碳酸鹽,烷醇胺,例如單、二和三乙醇胺及其衍生物,氫氧化鈉、氫氧化鉀,以及式III化合物 其中W為丙烯殘基,其未取代或被羥基或C1-C4烷基取代;R6、R7、R8和R9,其相同或不同,表示氫原子、C1-C4烷基和C1-C4羥基烷基。
所述染色組合物通常以含有堿性試劑的組合物開始使用,相對于染色組合物重量,所述堿性試劑通常以大于5重量%的量使用。堿性試劑還可以大于10%,特別是大于15%的量存在。
根據(jù)本發(fā)明特別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可用于本發(fā)明頭發(fā)處理方法的染色組合物包括堿性試劑,尤其是氨和/或烷醇胺,例如乙醇胺,和/或硅酸鹽,例如硅酸鈉。
本發(fā)明染色組合物可以以多種形式存在,例如以液體、膏劑或凝膠的形式存在,或以適于角蛋白纖維特別是人發(fā)染色的其它任何形式存在。
染色組合物中還可包括氧化劑。通常用于角蛋白纖維氧化染色的氧化劑例如為過氧化氫、過氧化脲、堿金屬溴酸鹽、過酸鹽,例如過硼酸鹽和過硫酸鹽,過酸和氧化酶,其中特別可以提及的是過氧化物酶,2-電子氧化還原酶,例如尿酸酶,以及4-電子加氧酶,例如漆酶。特別優(yōu)選過氧化氫。
氧化劑可以僅僅在使用時加入到染色組合物中,或者還可使用開始就含有氧化劑的氧化組合物,所述含有氧化劑的組合物與本發(fā)明組合物同時使用或隨后施加到本發(fā)明組合物。所述氧化組合物還可含有通常用于染發(fā)組合物并且如上所述的多種助劑。
含有氧化劑的氧化組合物的pH由此在與染色組合物混合后,所得到的施加到角蛋白纖維的組合物的pH優(yōu)選為約3-12,并且更優(yōu)選為6-12。還可以通過加入通常用于角蛋白纖維染色并且如上所述的酸化劑或堿化劑調(diào)節(jié)到所需值。
最終施加到角蛋白纖維的染色組合物可以為多種形式,例如以液體、膏劑或凝膠的形式存在,或以適于角蛋白纖維特別是人發(fā)染色的任何其它形式存在。
根據(jù)本發(fā)明,含有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的停留時間可為幾秒,例如5秒至60分鐘,并優(yōu)選為30秒至45分鐘。
使用包括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的處理步驟可以在10-220℃,優(yōu)選10-70℃,特別優(yōu)選10-60℃的溫度,并且更優(yōu)選在室溫下進行。
用包括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對纖維處理的步驟之后,在施加染色組合物之前,還可以進行清洗步驟。
然而根據(jù)一個特定實施方案,施加包括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的處理之后,在施加染色組合物之前,并不進行清洗。
染色步驟通常在足以得到預期色澤的時間進行。停留時間通常為約1-60分鐘,并且優(yōu)選約5-60分鐘。染色步驟之后進行清洗步驟。
使用山梨醇酐酯的處理步驟和/或本發(fā)明方法的染色步驟可以在室溫或更高溫度,例如使用吹風器、干燥罩、(燙平)熨斗等進行。
施加染色組合物的步驟通常在施加山梨醇酐酯后立即進行。然而兩者也可以交錯進行,交錯時間不超過30分鐘。根據(jù)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交錯時間為30秒-15分鐘。
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fā)明,然而本發(fā)明并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實施例制備以下處理組合物(以克計)實施例1實施例2氯己啶鹽酸鹽 0.02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0.2微生物凈化的去離子水 88.28鯨蠟基硬脂醇(30/70C16/C18) 6氧乙烯化的鯨蠟基硬脂醇(33EO) 1.5氧乙烯化的單月桂酸山梨醇酐酯(4EO)4 100各個組分以足以保護頭皮的量施加到頭皮。隨后施加如下所述染色組合物(以克計)。
染色組合物1-4在以下條件下與過氧化氫水溶液臨時混合組合物1與其體積1.5倍的9-體積過氧化氫水溶液混合;組合物2和3與其體積1.5倍的20-體積過氧化氫水溶液混合;組合物4與其體積2倍的40-體積過氧化氫水溶液混合;由此得制備的混合物以30克/3克頭發(fā)的比例施加到含有90%白發(fā)的天然灰發(fā)中。
30分鐘停留時間后,將頭發(fā)清洗,用標準洗發(fā)劑洗滌并再次清洗。
視覺評價頭發(fā)染色
由此得到的纖維在舒適條件下顯示出令人滿意的著色。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染色角蛋白纖維的方法,其包括,按照順序,使用包括至少一種具有摩爾數(shù)小于或等于10的氧化乙烯的聚氧乙烯化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處理頭皮的步驟,和使用處于合適介質(zhì)中的包括至少一種染料前體的染色組合物對纖維染色的步驟。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頭皮處理步驟是使用包括具有摩爾數(shù)小于6的氧化乙烯的聚氧乙烯化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進行。
3.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頭皮處理步驟是使用包括具有摩爾數(shù)范圍為2-5,含邊界值的氧化乙烯的聚氧乙烯化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進行。
4.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3的方法,其中聚氧乙烯化山梨醇酐酯選自用4摩爾EO氧乙烯化的單月桂酸山梨醇酐酯、用4摩爾EO氧乙烯化的單硬脂酸山梨醇酐酯和用5摩爾EO氧乙烯化的單油酸山梨醇酐酯。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對于組合物的總重量,山梨醇酐酯的重量為0.01%-20重量%,并且優(yōu)選為0.1%-10重量%。
6.根據(jù)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山梨醇酐酯的量為1%-8%。
7.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含有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中包括抗氧化劑、滲透劑、多價螯合劑、香料、緩沖劑、分散劑、表面活性劑、調(diào)節(jié)劑、成膜劑、增稠劑、防腐劑,以及珠光劑或遮光劑。
8.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染色組合物中包括至少一種氧化顯色堿,其選自對苯二胺、雙(苯基)烷撐二胺、對氨基苯酚、雙對氨基苯酚、鄰氨基苯酚和雜環(huán)堿,以及其加成鹽。
9.根據(jù)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相對于染色組合物的總重量,染色組合物中的氧化顯色堿約以0.001%-10重量%,并且優(yōu)選以0.005%-6重量%的量存在。
10.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染色組合物中包括至少一種選自間苯二胺成色劑、間氨基苯酚成色劑、間二苯酚成色劑、萘基成色劑和雜環(huán)成色劑及其加成鹽的成色劑。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相對于染色組合物的總重量,成色劑各自約以0.001%-10重量%,并且優(yōu)選以0.005%-6重量%的量存在。
12.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染色組合物中還包括直接染料。
13.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含有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的處理步驟可在5秒鐘至60分鐘的停留時間進行。
14.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染色步驟可以施用1分鐘至60分鐘的停留時間。
1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染色組合物中含有堿化劑。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對角蛋白纖維,例如頭發(fā)染色的方法,其包括向頭皮施加包括具有摩爾數(shù)小于或等于10的氧化乙烯的聚氧乙烯化山梨醇酐酯的組合物,然后向角蛋白纖維施加處于合適介質(zhì)中的包括至少一種染料前體的染色組合物。這種方法尤其可以保持較強的著色,同時減少染色組合物施加時和施加后頭皮的不適感。
文檔編號A61Q5/10GK1927154SQ200610138850
公開日2007年3月14日 申請日期2006年8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8月11日
發(fā)明者M·-P·奧杜塞, C·龍多 申請人:萊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