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治療慢性化膿性鼻竇炎的藥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中藥領域,特別是一種純中藥制作而成的治療慢性化膿性鼻竇炎的藥 物。
背景技術(shù):
化膿性鼻竇炎是以鼻塞,流膿鼻涕,頭昏,頭痛,嗅覺減退為主要表現(xiàn)的一種疾病。 其病程較長,可數(shù)年至數(shù)十年反復發(fā)作,經(jīng)久難難愈。其病因多為急性化膿性鼻炎,未得到 及時合理地治療遷延所致。目前西醫(yī)臨床上治療原則為通暢鼻竇引流,以解除癥狀為主,常 用藥物有通竅鼻炎片、鹽酸麻黃堿及鎮(zhèn)靜止痛類藥物,但這類藥物明顯存在著種種不一而 足的毒副作用,中醫(yī)臨床上多采取辨證施治,因人施治的辦法,臨床上常用的方劑有蒼耳子 加味散、鼻舒散,但這種治療方法明顯存在著療程長,見效慢,效果不明顯等缺點。由于病癥 不能被及時治愈,而使患者的工作、生活受到很大影響。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公開一種見效快,療效確切,治愈率高,使用方便的治療慢性 化膿性鼻竇炎的藥物。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xiàn)的治療慢性化膿性鼻竇炎的藥物,其特征在于是由下述重量份的中藥制作而成的藥 物蒼耳子10-15、鵝不食草10-15、辛夷3-6、白芷3-6、野菊花6-9、細辛1-1. 5、薄荷2-3. 5、 甘草3-5。以上諸藥物洗凈晾干后,共同粉碎成末,過160目細篩后混合均勻,蜜煉成丸,每
日三次,每日6克。本發(fā)明采用上述方案后,具有如下臨床效果1、治療慢性化膿性鼻竇炎有顯著療效,有效率達93 %,治愈率達85 %。2、治療時間短,一般為7-14天。3、純中藥制劑,無毒副作用,使用方便。本發(fā)明為純中藥制劑,藥理研究證明蒼耳子味甘苦,性溫,能治風寒頭痛和風濕上攻引起的鼻流濃涕而有腥臭味的 “鼻淵”癥。鵝不食草味辛,性溫,有祛風散寒,勝濕,通鼻塞的作用。辛荑味辛,性溫,入肺經(jīng),有散上部風寒的作用,善治風寒引起的鼻塞流涕,不聞 香臭,并有通竅的功效。白芷味辛,性溫,能發(fā)表攻寒,善治頭額作痛。野菊花味甘,性微寒,有清熱解毒,消炎之功。細辛味辛,性溫,有散風寒,止痛,開竅通關的作用。薄荷味辛,性涼,最能清頭目,散風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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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味甘,能調(diào)和各種藥物的偏性。諸藥合用,共奏祛風通竅,消腫利濕,排毒解膿之功,標本兼治,達到治愈慢性化膿 性鼻竇炎的目的。(參考書目《實用中草藥大全》、《山東中藥手冊》、《本草綱目》)為驗證本發(fā)明的治療效果,本發(fā)明于1999-2002年在山東省陽谷縣第二人民醫(yī)院 進行了如下臨床實驗取100例年齡、病程、病情不同的患者,根據(jù)患者病情分別服用本藥1-2周,病癥較 重者加服一個療程,療效分析如下1、基本情況A、取100例病程,癥狀均不同的慢性化膿性鼻竇炎的患者。B、 C、 2、療程標準A、所選病例均為無器質(zhì)不全患者。B、本發(fā)明治療期為1-2年療程,7天為一療程。C、一個療程癥狀明顯減輕者為有效。D、癥狀消失,無疼痛一年內(nèi)無復發(fā)者為治愈。3、療效情況 上述實驗證明本發(fā)明可有效治療慢性化膿性鼻竇炎,有效率、治愈率較高,療效 頗為理想。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jié)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的藥物做進一步的說明實施例本實施例所用藥物及配比方蒼耳子10g、鵝不食草10g、辛夷3g、白芷3g、野菊花6g、細辛lg、薄荷2g、甘草3g。以上諸藥物洗凈晾干后,共同粉碎成末,過160目細篩后混合均勻,蜜煉成丸,每
日三次,每日6克。主治慢性化膿性鼻竇炎。例王某男,48歲,2002年8月來院初診,患者自述患化膿性鼻炎6年余。偶遇風 寒,就會復發(fā),歷經(jīng)中西醫(yī)數(shù)年診治未愈,仍時常復發(fā),診時癥見鼻流濃涕,量多色黃,鼻塞 不通,頭痛頭脹,不聞香臭。治療服用實施例所制成的丸劑,每日三次,每次6g,使用七天后,癥狀減輕,十五 天后諸癥消失,又鞏固服藥十天,隨訪1年未見復發(fā)。
權(quán)利要求
一種治療慢性化膿性鼻竇炎的藥物,其特征在于由下述重量份的中藥制作而成蒼耳子10 15、鵝不食草10 15、辛夷3 6、白芷3 6、野菊花6 9、細辛1 1.5、薄荷2 3.5、甘草3 5。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神經(jīng)性頭痛的藥物,其特征在于是由下述重量份的中藥 制作而成蒼耳子10、鵝不食草10、辛夷3、白芷3、野菊花6、細辛1、薄荷2、甘草3。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慢性化膿性鼻竇炎藥物,是以蒼耳子、鵝不食草、辛荑、白芷、野菊花、細辛、薄荷、甘草為原料,按一定的重量配制而成,有效率達93%,治愈率達85%,解除慢性化膿性鼻竇炎所致的癥狀迅速,具有標本兼治的作用,且無毒副作用,使用方便。
文檔編號A61P25/04GK101904901SQ20091001539
公開日2010年12月8日 申請日期2009年6月4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6月4日
發(fā)明者王兆山 申請人:王兆山